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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自从自我宣称的“伊斯兰国”在2014年夏天横扫了伊拉克西北和叙利亚东部大片土地以来,其宗派主义及超级极端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源就成为了该地区内外争辩的焦点。数百名雅兹迪人在辛贾尔镇沦为奴隶,至少1500名什叶派士兵在提克里特、上百名逊尼派族人在叙利亚和伊拉克惨遭杀戮,西方人质和叙利亚、伊拉克平民被斩首,这促使人们开始集体反思,但这种反思很快就演变成了相互推卸责任的宗教与政治争吵。一名沙特阿拉伯评论员的话可谓这场辩论的典型,他在推特上表示:“伊斯兰国”的行为“不过是我们学校课程的缩影。如果学校课程没问题,那么(‘伊斯兰国’)就是对的;然而,如果(‘伊斯兰国’)是错的,那么谁该承担这一责任?”
理解“伊斯兰国”在意识形态上的吸引力,对于战胜它而言至关重要。美国高级军官也不断强调了意识形态对于打击该组织的重要性。正如美国中东特种部队前司令官迈克尔·永田所言:“我们不理解这场运动。我们无法打败它,除非我们能够理解它。”正在叙利亚与“伊斯兰国”作战的战地指挥官们同样表示,意识形态阻碍了动员各方势力打击该组织的努力。基于宗教理由,穆斯林战斗者常常拒绝拿起武器与“伊斯兰国”为敌,即使他们自己并不会加入该组织。对于由西方国家支持的行动而言,这种情况尤为严重。因此,意识形态对于打击“伊斯兰国”的实际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伊斯兰国”的残暴与对抗性应归咎于何种因素,目前尚未达成共识。有些人认为此类行为有着很长的历史,“伊斯兰国”是其天然继承人。其他人则将“伊斯兰国”的崛起及其残暴归因于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以及伊朗对该地区什叶派武装力量愈发大力的支持。还有一些评论人士更加宽泛地认为,政治伊斯兰是“伊斯兰国”党同伐异行为的先驱。其他人则认为“伊斯兰国”仅仅是在借助地区政治形势推行宗派主义的政治投机行为。
事实上,“伊斯兰国”的意识形态是多方面的,无法追溯至某个个人、某场运动或是某段时期。仅仅对“伊斯兰国”所使用的书籍或是文本进行分析,会歪曲而非有助于增长我们对其意识形态的认识。相较之下,重要的是仔细审视该组织是如何挑选、理解并宣扬那些观念的。
单单是萨拉菲主义与政治伊斯兰并不会促使人们加入“伊斯兰国”或助长极端主义。相反,萨拉菲主义和政治伊斯兰中均含有一些防御措施,甚至可能防止“伊斯兰国”所采取的那种极端主义出现。类似的,政治或者道德上的激愤之情也不足以令人们投入“伊斯兰国”的怀抱。在一个政治压迫、治理失灵、宗派纷争的环境中,该组织得以兴起;然而,类似的政治环境也常常会促使人们加入观点更加温和的反叛组织。
本文结合具体背景来探讨“伊斯兰国”的意识形态和宗派主义,援引了原始资料以及叙利亚、伊拉克等地“伊斯兰国”神职人员及成员的言论。本文对与该组织意识形态相关的范围广泛的一系列主题展开了讨论,试图解释“伊斯兰国”的暴力与排外观点的起源。除非人们打破认为该组织的意识形态可以直接追溯至萨拉菲主义的错觉,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伊斯兰国”的吸引力何在,也就无法战而胜之。
瓦哈比根源
“伊斯兰国”标榜自己代表着早期穆斯林所践行的真正伊斯兰,这种伊斯兰通常被称为萨拉菲派。许多后殖民以及现代伊斯兰运动都自称为萨拉菲派,这其中就包括了沙特阿拉伯的官方宗教瓦哈比派伊斯兰。瓦哈比派以其创始人、18世纪的宗教领袖穆罕默德•伊本•阿卜杜勒-瓦哈卜(muhammad ibnabd al-wahhab)命名,在穆罕默德•伊本•沙特(muhammad ibn saud)的帮助下,瓦哈卜建立起了沙特家族的首个国家。
瓦哈卜及其追随者对13世纪伊斯兰学者伊本•泰米亚(ibn taymiyyah)和罕百里法学流派的思想遗产加以阐释和推行,由此形成了瓦哈比派教义。瓦哈比派的标志是极端拘泥于传统和字义,不接受“伊斯兰教法本旨”、“伊斯兰教义学”、“苏菲派”、对《古兰经》及圣训宗教意图的研究,以及“隐喻”等概念。
瓦哈比派神职人员还将许多苏菲派和什叶派的宗教行为打上了“异端”(这一概念禁止创设新的宗教行为)的标签,称其为多神论信仰。对“异端”这一概念的痴迷,有时甚至会导致瓦哈比派神职人员宣布另一名穆斯林为背教者。例如,将圣徒或是其墓地作为崇拜真主的中介物,就被认为是一种自动导致某人背离伊斯兰的行为。绕拜墓地、以圣徒之名宰杀牲畜,或是相信伊玛目具有神圣权威,这些也都被认为是多神论的行为。主流穆斯林固然也赞同不得创设宗教行为,但瓦哈比派在这方面走得更远,借用泰米亚的强硬立场,将许多被穆斯林认为正当的行为打上了“异端”的标签。苏菲派和什叶派认为这些举动不构成崇拜行为,但瓦哈比派神职人员不接受这种说法。
被“伊斯兰国”大幅借用的这套瓦哈比派刑法典在沙特阿拉伯早已被制度化;在其他穆斯林国家也被使用着,不过系统性较弱。而瓦哈比派对于“伊斯兰国”最大的贡献也许在于“忠于伊斯兰、否认非伊斯兰”和“一神论”这两大概念。尽管泰米亚及其他早期学者曾宣讲的传统萨拉菲派教义中就含有这些概念,但瓦哈比派对这些概念的阐释和运用更为极端。
根据“忠于伊斯兰、否认非伊斯兰”这一概念,穆斯林仅仅不喜欢非伊斯兰的宗教行为和非穆斯林是不够的;真正的穆斯林必须主动地、全心全意地拒绝非伊斯兰的宗教行为和非穆斯林。瓦哈卜是这样看待这一原则的:“即使一个人坚持一神论、只崇拜真主,但如果他不仇恨多神教徒,向他们展现出敌意,那么他的伊斯兰仍然是不正确的。”对“伊斯兰国”而言,仇恨的义务还延伸到了未严格遵守一神论的穆斯林身上。
泰米亚所宣扬的一条基本教义在于,穆斯林必须遵守一神论的三条标准:崇拜真主,只崇拜真主,怀有《古兰经》或是先知的言行所规定的正确信仰。泰米亚援引这三条标准,称什叶派和苏菲派的宗教行为和信仰(包括对伊玛目的尊崇)违背了只崇拜真主这一原则,从而宣称他们不是真正的穆斯林。
在被“伊斯兰国”征服的地区,多神信仰的符号遭到了系统性的摧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苏菲派和什叶派的清真寺和象征着某位神灵的历史遗迹。在占领了某个城镇之后,“伊斯兰国”神职人员通常会发动一场打击自己所认定的多神宗教行为的运动,包括针对各种迷信和占卜活动。这些神职人员的信条逐渐改造了被占领的社会,因为“伊斯兰国”所宣扬的许多观念基础都存在于当地建立的伊斯兰学校。
由于上述信条,人们对“伊斯兰国”刻板、充满敌意和宗派主义色彩的意识形态的研究往往专注于瓦哈比派教义。此外,由于“伊斯兰国”经常引用或是宣扬萨拉菲派和瓦哈比派的宗教作品,有些学者便认为该组织所体现的正是这些观念。然而,仅仅将“伊斯兰国”的极端主义归咎于萨拉菲派和瓦哈比派教义,是过于简单化了。
混合的意识形态
“伊斯兰国”的极端意识形态可以被视为萨拉菲派和其他伊斯兰流派多种教义逐渐混合的产物。
许多作为“伊斯兰国”意识形态基础的极端宗教概念都源于1970年代在沙特阿拉伯和埃及等国“伊斯兰觉醒”运动中的观念之争。在这些国家,萨拉菲派教条和穆斯林兄弟会主导的政治伊斯兰行动主义相互影响,所形成的流派至今依然在发出回响。的确,在2011年的阿拉伯之春后,萨拉菲派教义和穆斯林兄弟会的伊斯兰主义相互混合的速度加快了,填补了无法恰当回应阿拉伯民众渴望与不满的传统宗教体制所留下的空白。“伊斯兰国”与其他伊斯兰主义及圣战组织抓住了这一机会,来推行在自己的观念中伊斯兰应该扮演的角色。
在沙特阿拉伯和埃及,传统萨拉菲派教义与政治伊斯兰的结合造就了新形式的萨拉菲派教义,这一新的教义既受到前两种运动的影响,又对其持批评态度。在这种新教义中,政治伊斯兰变得更加保守,而萨拉菲派的政治色彩变得更为浓重。
在许多方面,新一代的宗教知识分子重新解释和利用了许多萨拉菲派概念,而这些学者开始认同于一场新的运动。在沙特阿拉伯,“伊斯兰觉醒”一代逐渐远离了瓦哈比派的神学体制。
先是在1960年代的埃及,后来在海湾战争之后的1990年代,“宣布别的穆斯林为叛教者”这一行为变得愈发显眼了。曾参加过阿富汗战争的圣战老兵开始宣布沙特阿拉伯为叛教者,理由是该国招待并支持了打击伊拉克时任领导人萨达姆的西方部队。
在政治上顺从的萨拉菲派曾拒绝采取政治反抗行动,但此时也让步了,开始举着哈里发国、圣战、反抗的大旗进行具有政治意味的“宣布(别的穆斯林)叛教”行为。与此同时,萨拉菲派观念的影响力日益增大,导致了穆斯林兄弟会的萨拉菲化。
1950年代和1960年代时的伊斯兰主义理论家、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的领导成员赛义德•库特布(sayyid qutb)借用萨拉菲派观念,建立起了一套无所不包的“塔克菲尔式”意识形态(译注:“塔克菲尔”指的是可以指控穆斯林为叛教者的一种教义)。库特布认为,穆斯林占多数的社会正处于伊斯兰教创立之前的“蒙昧”状态。他相信所有意识形态——包括资本主义、共产主义和泛阿拉伯主义——都失败了,唯一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取得成功的体系就是伊斯兰。库特布认为伊斯兰代表着真主对于全世界的主权,并且敦促穆斯林青年对自己的社会说不并引领变革。
库特布的政治意识形态催生了伊斯兰至上主义和民族主义,并且在很多方面拒绝接受现代穆斯林社会及政权。它吸纳了许多保守观念,并将之作为自己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基础,毫不赞同那些偏离了库特布所理解的伊斯兰的观点。这种意识形态是内向的,强调内部威胁胜于外来威胁。
库特布提出的“真主主权”和“蒙昧状态”等概念塑造了“伊斯兰国”处理宗教和种族事务的方式。“伊斯兰国”认为当地人口必须皈依真正的伊斯兰,而且穆斯林不根据传统宗教标准(传统上有一系列核实叛教行为的规定)就可以指控其他穆斯林为叛教者。该组织还相信库特布的这一观点:穆斯林严重地背离了伊斯兰的真正讯息;为纠正这种背离,需要进行一场激烈的、强制的革命。“伊斯兰国”的一名成员向笔者表示:“如果你觉得人们会(自愿)接受伊斯兰计划,你就错了。首先必须强迫他们。别的组织以为自己能够说服人们,将人们争取到自己这一边,但他们都错了。你准备好了一份计划,就应该像种植牙冠一样在社会里强制推行并维持这一计划。”
根据埃及研究人员胡萨姆•塔马姆(hussam tammam)的说法,穆斯林兄弟会至少通过两条渠道影响了萨拉菲派教义。首先是通过库特布的观念,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出生于巴勒斯坦的阿富汗圣战运动领导人阿卜杜拉•阿扎姆(abdullah azzam)。第二条渠道是通过来自叙利亚的穆斯林兄弟会前领导人穆罕默德•苏鲁尔(mohammed surur)。苏鲁尔建立了一个居于沙特的萨拉菲派和萨拉菲圣战主义之间的流派。该流派存在于截至2015年的叙利亚叛军组织“伊斯兰阵线”、“叙利亚伊斯兰委员会”这些神职人员组织,以及附属于“基地”组织的“支持阵线”之中。
渐渐地,萨拉菲派从一场宗教改宗运动转变成了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在接受位于伦敦的报纸《阿拉伯圣城》采访时,苏鲁尔表示自己创立的流派“转变了萨拉菲派这一世界观……摧毁了‘盲目服从并尊重穆斯林统治者’这一神话”。
萨拉菲派与政治伊斯兰的相互影响导致的诸多结果被其追随者统称为“行动主义萨拉菲派”。在沙特阿拉伯和埃及,接纳了这些观念的人前往阿富汗继续开展圣战,这些人中就包括本•拉登。许多当代圣战分子都将伊斯兰主义理念列为仅次于萨拉菲派的第二大影响因素,这些人中包括了传说中“伊斯兰国”真正的精神之父阿布-穆罕默德•迈格迪西(abu muhammadal-maqdisi)。这名约旦-巴勒斯坦籍的理论家是阿布-穆萨卜·扎卡维(abu musabal-zarqawi)的导师(扎卡维于2004年建立了“伊斯兰国”的前身伊拉克“基地”组织)。迈格迪西与本•拉登从未见过面,但他曾在“基地”组织的营地授过课。
信奉行动主义萨拉菲派的先锋部队不仅仅借鉴了萨拉菲派的概念,还对其加以改造。库特布的兄弟穆罕默德通常被称为“伊斯兰觉醒”之父,他整合了泰米亚提出的关于一神论的三项标准,并且添加了第四项标准:“真主的主权及其法律的统一性”。这一标准是他对“伊斯兰觉醒”运动及萨拉菲派-圣战思想做出的最突出贡献。圣战神职人员借用了《古兰经》里的“伪神”这一术语,并且以此为基础创立了一项完备的意识形态:穆斯林世界的统治者是叛教者;由于这一点,为统治者效劳的穆斯林——从神职人员到公务员——都能成为正当的打击目标。如《每日野兽》网站上的一篇文章所言,民主制被称为一种宗教,民主机构则被称为“叛教者的栖息地”。
“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在意识形态上存在分歧,但前者依然十分依赖后者曾经运用过的那些圣战文献。在占领的地区内外,“伊斯兰国”都缺乏忠诚的传道者这一宗教资源,无法建立起自己的、带有浓厚宗派主义色彩的圣战流派。
上述观念的融合不仅仅催生了1990年代的“基地”一代,还催生了更加保守的伊斯兰主义运动,这些运动在政治上表现活跃,但并不赞成暴力的圣战行为、无差别的杀戮或种族灭绝。例如,科威特人哈基姆•穆塔伊里(hakimal-mutairi)等宗教知识分子就通过引用萨拉菲派文献来主张进步观念,例如多党民主制等。苏鲁尔的追随者虽然也强调一神论这一萨拉菲派信条,但激烈地批评了服从穆斯林领导人等萨拉菲派概念。不过他们依然忠于传统的逊尼派权威。
萨拉菲派教义和伊斯兰主义相互影响后形成的各种学派,结合了萨拉菲派的经院特征、穆斯林兄弟会的政治行动力以及革命性概念。库特布的“真主主权”及其他伊斯兰主义概念为这一新型混合配方添加了政治及行动主义的元素,瓦哈比派和传统萨拉菲派则为之提供了法学和教义上的基础。
尽管萨拉菲派与政治伊斯兰的结合导致了多种结果,但这些结果大多都反映了萨拉菲派的一项关键特征:对穆斯林做出狭隘的定义。这使得萨拉菲派几乎天然具有宗派主义特征。与此同时,政治伊斯兰激励了其追随者,为其提供了一种主张宗教统治、践行宗教活动及伊斯兰生活方式的政治意识形态。斯特凡纳•拉克鲁瓦(stephanelacroix)在《觉醒的伊斯兰》(awakening islam)一书中解释道:“在与教条相关的神学问题上,以及在主要的伊斯兰法学问题上,‘伊斯兰觉醒’一代信奉的是瓦哈比派传统,自认为是该传统的忠实继承人。但在政治和文化问题上,他们的世界观更倾向于穆斯林兄弟会,尽管其部分观点经过了瓦哈比传统的改造。”
“伊斯兰国”将“忠于伊斯兰、否认非伊斯兰”和叛教等观念与宗教刑法典结合起来,建立了一套积极地区分并驱逐穆斯林的政治意识形态。在这个意义上,对于“伊斯兰国”的意识形态而言,源自政治伊斯兰的革命性宗教观念与极端主义宗教观念同样重要。
(未完待续。相关简介:hassan hassan,英国查塔姆研究所副研究员、美国塔赫里尔中东政策研究所非常驻研究员。本文原文为英文,首发于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网站。本文为连载的第一部分。)
前言
自从自我宣称的“伊斯兰国”在2014年夏天横扫了伊拉克西北和叙利亚东部大片土地以来,其宗派主义及超级极端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源就成为了该地区内外争辩的焦点。数百名雅兹迪人在辛贾尔镇沦为奴隶,至少1500名什叶派士兵在提克里特、上百名逊尼派族人在叙利亚和伊拉克惨遭杀戮,西方人质和叙利亚、伊拉克平民被斩首,这促使人们开始集体反思,但这种反思很快就演变成了相互推卸责任的宗教与政治争吵。一名沙特阿拉伯评论员的话可谓这场辩论的典型,他在推特上表示:“伊斯兰国”的行为“不过是我们学校课程的缩影。如果学校课程没问题,那么(‘伊斯兰国’)就是对的;然而,如果(‘伊斯兰国’)是错的,那么谁该承担这一责任?”
理解“伊斯兰国”在意识形态上的吸引力,对于战胜它而言至关重要。美国高级军官也不断强调了意识形态对于打击该组织的重要性。正如美国中东特种部队前司令官迈克尔·永田所言:“我们不理解这场运动。我们无法打败它,除非我们能够理解它。”正在叙利亚与“伊斯兰国”作战的战地指挥官们同样表示,意识形态阻碍了动员各方势力打击该组织的努力。基于宗教理由,穆斯林战斗者常常拒绝拿起武器与“伊斯兰国”为敌,即使他们自己并不会加入该组织。对于由西方国家支持的行动而言,这种情况尤为严重。因此,意识形态对于打击“伊斯兰国”的实际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伊斯兰国”的残暴与对抗性应归咎于何种因素,目前尚未达成共识。有些人认为此类行为有着很长的历史,“伊斯兰国”是其天然继承人。其他人则将“伊斯兰国”的崛起及其残暴归因于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以及伊朗对该地区什叶派武装力量愈发大力的支持。还有一些评论人士更加宽泛地认为,政治伊斯兰是“伊斯兰国”党同伐异行为的先驱。其他人则认为“伊斯兰国”仅仅是在借助地区政治形势推行宗派主义的政治投机行为。
事实上,“伊斯兰国”的意识形态是多方面的,无法追溯至某个个人、某场运动或是某段时期。仅仅对“伊斯兰国”所使用的书籍或是文本进行分析,会歪曲而非有助于增长我们对其意识形态的认识。相较之下,重要的是仔细审视该组织是如何挑选、理解并宣扬那些观念的。
单单是萨拉菲主义与政治伊斯兰并不会促使人们加入“伊斯兰国”或助长极端主义。相反,萨拉菲主义和政治伊斯兰中均含有一些防御措施,甚至可能防止“伊斯兰国”所采取的那种极端主义出现。类似的,政治或者道德上的激愤之情也不足以令人们投入“伊斯兰国”的怀抱。在一个政治压迫、治理失灵、宗派纷争的环境中,该组织得以兴起;然而,类似的政治环境也常常会促使人们加入观点更加温和的反叛组织。
本文结合具体背景来探讨“伊斯兰国”的意识形态和宗派主义,援引了原始资料以及叙利亚、伊拉克等地“伊斯兰国”神职人员及成员的言论。本文对与该组织意识形态相关的范围广泛的一系列主题展开了讨论,试图解释“伊斯兰国”的暴力与排外观点的起源。除非人们打破认为该组织的意识形态可以直接追溯至萨拉菲主义的错觉,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伊斯兰国”的吸引力何在,也就无法战而胜之。
瓦哈比根源
“伊斯兰国”标榜自己代表着早期穆斯林所践行的真正伊斯兰,这种伊斯兰通常被称为萨拉菲派。许多后殖民以及现代伊斯兰运动都自称为萨拉菲派,这其中就包括了沙特阿拉伯的官方宗教瓦哈比派伊斯兰。瓦哈比派以其创始人、18世纪的宗教领袖穆罕默德•伊本•阿卜杜勒-瓦哈卜(muhammad ibnabd al-wahhab)命名,在穆罕默德•伊本•沙特(muhammad ibn saud)的帮助下,瓦哈卜建立起了沙特家族的首个国家。
瓦哈卜及其追随者对13世纪伊斯兰学者伊本•泰米亚(ibn taymiyyah)和罕百里法学流派的思想遗产加以阐释和推行,由此形成了瓦哈比派教义。瓦哈比派的标志是极端拘泥于传统和字义,不接受“伊斯兰教法本旨”、“伊斯兰教义学”、“苏菲派”、对《古兰经》及圣训宗教意图的研究,以及“隐喻”等概念。
瓦哈比派神职人员还将许多苏菲派和什叶派的宗教行为打上了“异端”(这一概念禁止创设新的宗教行为)的标签,称其为多神论信仰。对“异端”这一概念的痴迷,有时甚至会导致瓦哈比派神职人员宣布另一名穆斯林为背教者。例如,将圣徒或是其墓地作为崇拜真主的中介物,就被认为是一种自动导致某人背离伊斯兰的行为。绕拜墓地、以圣徒之名宰杀牲畜,或是相信伊玛目具有神圣权威,这些也都被认为是多神论的行为。主流穆斯林固然也赞同不得创设宗教行为,但瓦哈比派在这方面走得更远,借用泰米亚的强硬立场,将许多被穆斯林认为正当的行为打上了“异端”的标签。苏菲派和什叶派认为这些举动不构成崇拜行为,但瓦哈比派神职人员不接受这种说法。
被“伊斯兰国”大幅借用的这套瓦哈比派刑法典在沙特阿拉伯早已被制度化;在其他穆斯林国家也被使用着,不过系统性较弱。而瓦哈比派对于“伊斯兰国”最大的贡献也许在于“忠于伊斯兰、否认非伊斯兰”和“一神论”这两大概念。尽管泰米亚及其他早期学者曾宣讲的传统萨拉菲派教义中就含有这些概念,但瓦哈比派对这些概念的阐释和运用更为极端。
根据“忠于伊斯兰、否认非伊斯兰”这一概念,穆斯林仅仅不喜欢非伊斯兰的宗教行为和非穆斯林是不够的;真正的穆斯林必须主动地、全心全意地拒绝非伊斯兰的宗教行为和非穆斯林。瓦哈卜是这样看待这一原则的:“即使一个人坚持一神论、只崇拜真主,但如果他不仇恨多神教徒,向他们展现出敌意,那么他的伊斯兰仍然是不正确的。”对“伊斯兰国”而言,仇恨的义务还延伸到了未严格遵守一神论的穆斯林身上。
泰米亚所宣扬的一条基本教义在于,穆斯林必须遵守一神论的三条标准:崇拜真主,只崇拜真主,怀有《古兰经》或是先知的言行所规定的正确信仰。泰米亚援引这三条标准,称什叶派和苏菲派的宗教行为和信仰(包括对伊玛目的尊崇)违背了只崇拜真主这一原则,从而宣称他们不是真正的穆斯林。
在被“伊斯兰国”征服的地区,多神信仰的符号遭到了系统性的摧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苏菲派和什叶派的清真寺和象征着某位神灵的历史遗迹。在占领了某个城镇之后,“伊斯兰国”神职人员通常会发动一场打击自己所认定的多神宗教行为的运动,包括针对各种迷信和占卜活动。这些神职人员的信条逐渐改造了被占领的社会,因为“伊斯兰国”所宣扬的许多观念基础都存在于当地建立的伊斯兰学校。
由于上述信条,人们对“伊斯兰国”刻板、充满敌意和宗派主义色彩的意识形态的研究往往专注于瓦哈比派教义。此外,由于“伊斯兰国”经常引用或是宣扬萨拉菲派和瓦哈比派的宗教作品,有些学者便认为该组织所体现的正是这些观念。然而,仅仅将“伊斯兰国”的极端主义归咎于萨拉菲派和瓦哈比派教义,是过于简单化了。
混合的意识形态
“伊斯兰国”的极端意识形态可以被视为萨拉菲派和其他伊斯兰流派多种教义逐渐混合的产物。
许多作为“伊斯兰国”意识形态基础的极端宗教概念都源于1970年代在沙特阿拉伯和埃及等国“伊斯兰觉醒”运动中的观念之争。在这些国家,萨拉菲派教条和穆斯林兄弟会主导的政治伊斯兰行动主义相互影响,所形成的流派至今依然在发出回响。的确,在2011年的阿拉伯之春后,萨拉菲派教义和穆斯林兄弟会的伊斯兰主义相互混合的速度加快了,填补了无法恰当回应阿拉伯民众渴望与不满的传统宗教体制所留下的空白。“伊斯兰国”与其他伊斯兰主义及圣战组织抓住了这一机会,来推行在自己的观念中伊斯兰应该扮演的角色。
在沙特阿拉伯和埃及,传统萨拉菲派教义与政治伊斯兰的结合造就了新形式的萨拉菲派教义,这一新的教义既受到前两种运动的影响,又对其持批评态度。在这种新教义中,政治伊斯兰变得更加保守,而萨拉菲派的政治色彩变得更为浓重。
在许多方面,新一代的宗教知识分子重新解释和利用了许多萨拉菲派概念,而这些学者开始认同于一场新的运动。在沙特阿拉伯,“伊斯兰觉醒”一代逐渐远离了瓦哈比派的神学体制。
先是在1960年代的埃及,后来在海湾战争之后的1990年代,“宣布别的穆斯林为叛教者”这一行为变得愈发显眼了。曾参加过阿富汗战争的圣战老兵开始宣布沙特阿拉伯为叛教者,理由是该国招待并支持了打击伊拉克时任领导人萨达姆的西方部队。
在政治上顺从的萨拉菲派曾拒绝采取政治反抗行动,但此时也让步了,开始举着哈里发国、圣战、反抗的大旗进行具有政治意味的“宣布(别的穆斯林)叛教”行为。与此同时,萨拉菲派观念的影响力日益增大,导致了穆斯林兄弟会的萨拉菲化。
1950年代和1960年代时的伊斯兰主义理论家、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的领导成员赛义德•库特布(sayyid qutb)借用萨拉菲派观念,建立起了一套无所不包的“塔克菲尔式”意识形态(译注:“塔克菲尔”指的是可以指控穆斯林为叛教者的一种教义)。库特布认为,穆斯林占多数的社会正处于伊斯兰教创立之前的“蒙昧”状态。他相信所有意识形态——包括资本主义、共产主义和泛阿拉伯主义——都失败了,唯一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取得成功的体系就是伊斯兰。库特布认为伊斯兰代表着真主对于全世界的主权,并且敦促穆斯林青年对自己的社会说不并引领变革。
库特布的政治意识形态催生了伊斯兰至上主义和民族主义,并且在很多方面拒绝接受现代穆斯林社会及政权。它吸纳了许多保守观念,并将之作为自己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基础,毫不赞同那些偏离了库特布所理解的伊斯兰的观点。这种意识形态是内向的,强调内部威胁胜于外来威胁。
库特布提出的“真主主权”和“蒙昧状态”等概念塑造了“伊斯兰国”处理宗教和种族事务的方式。“伊斯兰国”认为当地人口必须皈依真正的伊斯兰,而且穆斯林不根据传统宗教标准(传统上有一系列核实叛教行为的规定)就可以指控其他穆斯林为叛教者。该组织还相信库特布的这一观点:穆斯林严重地背离了伊斯兰的真正讯息;为纠正这种背离,需要进行一场激烈的、强制的革命。“伊斯兰国”的一名成员向笔者表示:“如果你觉得人们会(自愿)接受伊斯兰计划,你就错了。首先必须强迫他们。别的组织以为自己能够说服人们,将人们争取到自己这一边,但他们都错了。你准备好了一份计划,就应该像种植牙冠一样在社会里强制推行并维持这一计划。”
根据埃及研究人员胡萨姆•塔马姆(hussam tammam)的说法,穆斯林兄弟会至少通过两条渠道影响了萨拉菲派教义。首先是通过库特布的观念,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出生于巴勒斯坦的阿富汗圣战运动领导人阿卜杜拉•阿扎姆(abdullah azzam)。第二条渠道是通过来自叙利亚的穆斯林兄弟会前领导人穆罕默德•苏鲁尔(mohammed surur)。苏鲁尔建立了一个居于沙特的萨拉菲派和萨拉菲圣战主义之间的流派。该流派存在于截至2015年的叙利亚叛军组织“伊斯兰阵线”、“叙利亚伊斯兰委员会”这些神职人员组织,以及附属于“基地”组织的“支持阵线”之中。
渐渐地,萨拉菲派从一场宗教改宗运动转变成了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在接受位于伦敦的报纸《阿拉伯圣城》采访时,苏鲁尔表示自己创立的流派“转变了萨拉菲派这一世界观……摧毁了‘盲目服从并尊重穆斯林统治者’这一神话”。
萨拉菲派与政治伊斯兰的相互影响导致的诸多结果被其追随者统称为“行动主义萨拉菲派”。在沙特阿拉伯和埃及,接纳了这些观念的人前往阿富汗继续开展圣战,这些人中就包括本•拉登。许多当代圣战分子都将伊斯兰主义理念列为仅次于萨拉菲派的第二大影响因素,这些人中包括了传说中“伊斯兰国”真正的精神之父阿布-穆罕默德•迈格迪西(abu muhammadal-maqdisi)。这名约旦-巴勒斯坦籍的理论家是阿布-穆萨卜·扎卡维(abu musabal-zarqawi)的导师(扎卡维于2004年建立了“伊斯兰国”的前身伊拉克“基地”组织)。迈格迪西与本•拉登从未见过面,但他曾在“基地”组织的营地授过课。
信奉行动主义萨拉菲派的先锋部队不仅仅借鉴了萨拉菲派的概念,还对其加以改造。库特布的兄弟穆罕默德通常被称为“伊斯兰觉醒”之父,他整合了泰米亚提出的关于一神论的三项标准,并且添加了第四项标准:“真主的主权及其法律的统一性”。这一标准是他对“伊斯兰觉醒”运动及萨拉菲派-圣战思想做出的最突出贡献。圣战神职人员借用了《古兰经》里的“伪神”这一术语,并且以此为基础创立了一项完备的意识形态:穆斯林世界的统治者是叛教者;由于这一点,为统治者效劳的穆斯林——从神职人员到公务员——都能成为正当的打击目标。如《每日野兽》网站上的一篇文章所言,民主制被称为一种宗教,民主机构则被称为“叛教者的栖息地”。
“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在意识形态上存在分歧,但前者依然十分依赖后者曾经运用过的那些圣战文献。在占领的地区内外,“伊斯兰国”都缺乏忠诚的传道者这一宗教资源,无法建立起自己的、带有浓厚宗派主义色彩的圣战流派。
上述观念的融合不仅仅催生了1990年代的“基地”一代,还催生了更加保守的伊斯兰主义运动,这些运动在政治上表现活跃,但并不赞成暴力的圣战行为、无差别的杀戮或种族灭绝。例如,科威特人哈基姆•穆塔伊里(hakimal-mutairi)等宗教知识分子就通过引用萨拉菲派文献来主张进步观念,例如多党民主制等。苏鲁尔的追随者虽然也强调一神论这一萨拉菲派信条,但激烈地批评了服从穆斯林领导人等萨拉菲派概念。不过他们依然忠于传统的逊尼派权威。
萨拉菲派教义和伊斯兰主义相互影响后形成的各种学派,结合了萨拉菲派的经院特征、穆斯林兄弟会的政治行动力以及革命性概念。库特布的“真主主权”及其他伊斯兰主义概念为这一新型混合配方添加了政治及行动主义的元素,瓦哈比派和传统萨拉菲派则为之提供了法学和教义上的基础。
尽管萨拉菲派与政治伊斯兰的结合导致了多种结果,但这些结果大多都反映了萨拉菲派的一项关键特征:对穆斯林做出狭隘的定义。这使得萨拉菲派几乎天然具有宗派主义特征。与此同时,政治伊斯兰激励了其追随者,为其提供了一种主张宗教统治、践行宗教活动及伊斯兰生活方式的政治意识形态。斯特凡纳•拉克鲁瓦(stephanelacroix)在《觉醒的伊斯兰》(awakening islam)一书中解释道:“在与教条相关的神学问题上,以及在主要的伊斯兰法学问题上,‘伊斯兰觉醒’一代信奉的是瓦哈比派传统,自认为是该传统的忠实继承人。但在政治和文化问题上,他们的世界观更倾向于穆斯林兄弟会,尽管其部分观点经过了瓦哈比传统的改造。”
“伊斯兰国”将“忠于伊斯兰、否认非伊斯兰”和叛教等观念与宗教刑法典结合起来,建立了一套积极地区分并驱逐穆斯林的政治意识形态。在这个意义上,对于“伊斯兰国”的意识形态而言,源自政治伊斯兰的革命性宗教观念与极端主义宗教观念同样重要。
(未完待续。相关简介:hassan hassan,英国查塔姆研究所副研究员、美国塔赫里尔中东政策研究所非常驻研究员。本文原文为英文,首发于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网站。本文为连载的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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