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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以关系是国际关系史上的十分罕见的特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以色列国同期诞生, 两国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 中华民族和犹太民族之间也无历史积怨,具备平等发展双边关系最好的自身条件。然而,尽管以色列是中东地区第一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 却是该地区最后一个同中国建立正常外交关系的国家。究其缘由,以色列决策失误是一个因素,而主要原因却是中国在 20世纪 50年代中期以后,坚持优先考虑同阿拉伯世界的关系,长期回避同以色列的国家间交往。随着中东局势的演变,中、以两国终于在1992年实现了关系正常化。目前, 中国同所有中东国家都保持着正常和友好的往来, 同以色列也不例外。
亲善的历史交往,最佳建交机遇的丧失
中国和犹太民族的亲善关系可以追溯到千年以前。金大定三年 ( 1163年 ), 从中亚辗转迁徙到中国腹地的犹太人在开封建立了犹太会堂, 标志着中国境内犹太社团的形成。这一社团在明、清时期还同宁夏和扬州等地犹太社团之间保持着人员、宗教文献和资金往来,而元代杭州的犹太社团则在经济领域里表现得十分活跃, 社团规模甚至超过开封。无论是开封犹太人的自述史料, 还是明、清时代外国传教士的实地调查和中国官方典籍的相关记述都表明,定居中国的犹太人在金、元、明、清 4个朝代都受到中国官方和民间的平等对待, 一些犹太人甚至身居要职。由于受科举制度的吸引、明代同化政策对外来民族语言文字的限制、以及犹太社团的封闭性和同境外断绝交往等综合作用, 规模曾达数千人的开封犹太社团在 19世纪中期解体。
在中国古代犹太社团解体的同期, 来华经商的犹太人又开始形成近代中国社团。1887 年和1907年,上海和哈尔滨相继修建了犹太会堂。随着中东铁路沿线的开发、沙皇俄国对犹太人的迫害和十月革命的影响,哈尔滨犹太社团在 20世纪初年急剧扩大,1920年社团成员超过了 1.2万人,并辐射到天津、大连和青岛等城市, 对当地的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影响很大。而活跃在上海的沙逊和嘉道理家族, 以及地产巨头哈同,则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上海近代工业和城市建设的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的反犹运动迫使约3万名犹太难民涌入上海。 1939年,经德国犹太银行家雅各布·贝尔格拉斯的游说和时任立法院长的孙科提议, 国民政府各部曾就接受 10万犹太难民并在腾冲建立“犹太人寄居区域”的计划进行认真会商, 计划得到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的积极呼应,但受战况进展不利、中德关系和国内安全等诸多因素的牵制, 该计划被放弃。
由于中国不存在反犹意识、犹太社团领袖的积极游说和资助, 一些国民党上层人物对犹太复国运动持同情立场。一些犹太人还积极参加了中国的抗日战争, 其中包括坚持在新四军从医4年、后任东北民主联军一纵卫生部长的罗生特,以及在山东反扫荡战场上牺牲的德国共产党员希伯。
对于 1947 年联合国巴勒斯坦分治决议和1948年第一次阿以战争, 国民政府持中立态度,在第 181号决议表决时投了弃权票。而解放区各主要报纸均对以色列建国表示积极支持, 指出这是一场由英国人挑动阿拉伯反动政府发动的反犹战争, 而犹太人在进行坚决和正义的抵抗。中国共产党对阿以冲突的早期立场同苏联是一中致的。
1949年 3月 1 日 , 已败退广州的国民政府外交部宣布了对以色列国的承认,面采取了礼貌的回避态度。1949年 10月 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 1 月 4日, 以色列外交部法律顾问签发了同意承认新中国政府的文件, 并决定“一旦联合国出现中国席位之争, 应赞成将席位让给新政府”。 1月 9日 , 以色列外长夏利特致电中国外长周恩来, 正式宣布承认中国新政府。 1月 16日 , 由刘少奇签发了以周恩来外长名义的回电,对此表示感谢。1 月 28日 , 中国外交部曾致电驻苏联大使馆,询问以方是否有正式承认文件送达。而以色列外交部则认为中方的回复仅仅是礼貌性的, 并未决定同以色列建立正式关系, 便采取了不急于同中国发展直接关系、双方在莫斯科进行接触的决定。同年 6月 13日 , 中国外交部将同意和以色列互派使节的决定电告驻苏联大使馆, 中方代表随即会见以色列公使, 询问以色列何时向中国派出外交使团。就在以色列公使等待国内指示期间, 朝鲜战争爆发, 以色列采取了观望态度, 中方得到的答复是:由于财政原因, 以色列不打算向中国派驻使节, 双方外交事务可通过两国驻莫斯科使馆办理。
当时的阿拉伯政府普遍对新中国存有敌意。阿拉伯联盟甚至在 1950年 8月通过决议,要求其成员国不得承认新中国,而新中国又迫切需要广泛的国际承认, 所以不会顾忌同以色列建交会影响同阿拉伯国家的关系。但朝鲜战争爆发后,以色列却担心向中国派驻大使会影响同美国的关系,因此失去了同中国建立正常关系的最佳时机。除此之外, 以色列外长发电承认新中国之时, 恰逢周恩来前往莫斯科处理中苏关系这一最重要的外交事务, 在没有收到以方正式承认书面文件之前,中方显然无需急于作出积极的回应。
对于 1950年的中以外交接触, 中国方面还有这样的认识:“中国同以色列已经建立外交关系而没有交换使节。”
中国的政策调整和中以关系冻结
朝鲜战争结束后,中以恢复了建交尝试。1953~ 1955年, 双方驻缅甸等国的外交官为此进行了多次接触, 而阿拉伯国家也开始调整对华政策, 特别是革命后的埃及。因此,对于以色列向中国驻缅甸大使提出的派代表团访华的建议,中国外交部的态度是“因考虑外传阿拉伯联盟正开会研究承认我国的问题, 故决定待阿盟会议结束及阿拉伯国家在承认我国问题上的态度进一步明朗之后, 再做决定”。 1954年 6月 29 日,周恩来总理在访问缅甸期间曾会见以色列驻缅甸公使哈科汉,并邀请他访华。同年9月23日,周恩来总理在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中国同以色列建立正常关系的事宜正在接触当中。但又表示,中国希望同中东和近东国家发展事务性关系,即经济和文化关系。
(周恩来与埃及总理纳赛尔)
1955年 1月 , 在中国同埃及谈判建交期间,哈科汉率以色列贸易代表团访华, 随行的有以色列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列文。双方签订了一项贸易协定, 但没有就建交事宜进行具体磋商。中国报纸比较醒目地报道了此次访问, 目的是“通过邀请以色列代表团访华从反面推动阿拉伯国家与我建交”。
此时, 第一次亚非会议 (万隆会议 ) 的预备会议已经结束,阿拉伯国家拒绝让以色列参会已成定局,阿以关系对立使中国不得不慎重考虑同以色列发展关系的后果。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阿拉伯国家的立场,《人民日报》曾发表社论指出, ”亚非会议不应该成为一个排他性的区域集团”,“亚非会议的大门对未被邀请的亚非国家是开着的”。显然,中国对排斥以色列的做法持保留态度。
万隆会议期间,周恩来总理同埃及总统纳赛尔进行了两次单独会见,并认真听取了叙利亚代表团副团长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介绍,而这位副团长就是9年后成立的巴解组织第一任主席舒凯里。中国同阿拉伯国家的接近迫使以色列在万隆会议结束 3 天后便正式致函中方: “决定同中国建立全面外交关系”但这一决定来得太晚了,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迟至 3周后才回复:”意就两国建交事宜保持私人接触。”5月30日,埃及终于断绝了同台湾当局的关系, 正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在以色列同阿拉伯国家之间,中国最终选择了抛弃同以色列建交的决定。此后, 尽管以色列不断为同中国建交作出种种尝试, 但局面已无法挽回。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 1956年 7月对以私人身份来访的以色列驻莫斯科公使坦言相告:”在目前形势下, 两国之间建立外交关系的时机还不成熟”。
1956年 10月 , 以色列与英、法共同发动了入侵埃及的苏伊士运河战争,中国据此中断了与以色列的一切官方联系,两国关系陷入了冷冻期。
支持阿拉伯解放事业,但不否认以色列的生存权
随后发生的事众人皆知。在 1956年后的阿以冲突中, 中国坚定地站在阿拉伯一边, 特别是站在巴勒斯坦人一边。但是, 中国始终坚持反对以色列的政策, 但不否定以色列生存权的立场,并反对巴解组织中激进派别的做法,周恩来总理曾多次对来访的巴解组织代表团表示,中国反对的是以色列政府的政策, 但并不把以色列人民当做敌人, 并对劫持民航飞机和杀害人质等恐怖主义手段提出严厉批评, 明确表示反对“把以色列扔到大海里的口号。”
中断了官方交往,并不等于中断了两国之间的所有关系。在中国共产党和以色列共产党之间,一直保持着正常的交往。以共代表团列席了1956年的中共八大和 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十周年庆祝活动, 以共文件集被译成中文版,周恩来总理和毛泽东主席都同以共领导人保持接触。1957年 11月莫斯科世界共产党和工人党会议期间,毛泽东曾单独会见以共总书记米库尼斯,认真听取了米库尼斯关于苏联的犹太文化正在消失的抱怨,并对苏联禁止出版犹太教的祈祷书表示不可理解。事后, 毛泽东还亲自就此事同赫鲁晓夫交涉。一年后,莫斯科的书店里便出现了数以万计的犹太祈祷书, 以及大量犹太文学著作和希伯来语词典。在同米库尼斯的谈话中, 毛泽东还介绍了中国古代犹太人的情况, 令以共领导人深感意外。
中以关系冷冻期间的一段插曲似乎更能说明问题。 1963 年 8月 2 日, 针对美、英、苏一周前签署的部分停止核试验的条约, 周恩来总理致函各国政府首脑, 建议召开世界各国首脑会议,讨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问题,以色列总理艾希科尔也收到了周恩来签署的正式函件。艾希科尔在回函中表达了同中国建交的愿望, 但没有得到答复。
中以关系冻结期间,参加中国革命并留在中国的犹太人始终受到中国领导人的高度尊重。1988年第 7届政协会议的 7位外裔委员中, 有 5位是犹太人。
中国境内犹太社团的正常活动也没有受到影响, 数以万计的犹太人都是和平和自愿离境的。仍未撤离上海的犹太人得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一如既往的礼遇, 上海、哈尔滨和天津的犹太社团都在登记后取得了合法地位, 并同国际犹太组织和以色列保持着联系, 直至“文革”开始后的 1967年中国境内的外籍犹太人基本撤离完毕。留华犹太人的良好境遇可以从上海”犹太人联合委员会”1957~ 1958年度致《国际犹太人大会 》报告结束语得到证实:须指出, 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的政府对在华犹太居民及犹太社团组织均宽宏友善相待。当局一直对我们的宗教需求给与特殊的尊重和关心。本理事会诚挚地在报告中记录下对这个伟大国家的感激 “。
以色列也数十年一直坚持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始终没有同台湾当局发生往来,并支持我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始终没有同台湾当席位。
中以建交后双边关系的发展与障碍
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后,许多具有双重国籍的犹太商人和企业家活跃在中国各地,犹太资本再次涌入中国,其中主要来自原上海犹太社团成员控股的财团。从 1979 年起,国开始接待以色列非官方商业代表,两国开始中在经济与科技领域开展民间交往。同以色列的非正式交往,对中国提高国防能力和科技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世纪 80年代中期,随着阿以关系整体走向政治解决,中国及时调整了对以色列的政策,并于 1985年正式恢复了同以色列的外交接触,中以间的学术交流、贸易往来和邮电通讯也逐渐走上正轨。
1990年春季, 中国和以色列分别在各自首都建立了准官方联络机构。即中国国际旅行社驻以色列代表处和以色列科学院驻中国联络处。
1991年 11月 , 继埃及和以色列在 1979 年实现关系正常化 12年后, 阿拉伯国家终于在马德里和会上同以色列坐在了一张谈判桌上。在此之后, 中国无论在情理上,还是在法理上都没有必要再将以色列拒之门外。 1992 年 1月 24日,中、以两国终于在北京签署了建交公报。
中以关系从此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自1992年 10月起, 两国签署了政府间贸易、避免双重征税、投资保护、经贸合作、工业研发合作等多项协定, 以及高技术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5年 11月 , 以色列正式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中、以两国农业领域的合作尤为突出,以色列在北京建立了中以农业培训中心,在北京、山东、陕西、云南及新疆等地相继建立了农业培植、花卉种植、奶牛饲养等示范基地,对提高中国农业技术起到了促进作用。除数以千计的中国技术人员在本国接受以方培训外, 中国每年赴以色列留学人员也保持在百人左右, 以色列在华留学生亦保持在百人左右。”
中以建交后, 担任过总理和总统的以色列领导人都访问过中国。在 2000年中东和平进程陷入停顿之前, 中国总理和国家主席都对以色列进行了国事访问。此后,中国刻意淡化了同以色列的政治关系。 2000年以色列取消对华预警机出售合同,,也对两国关系构成了伤害。但两国间的各种实质性交往仍稳步发展。
目前, 以色列有 260多家从事商业和技术贸易的公司在中国设有办事机构。中国建筑公司在以色列承建了多项工程, 其中包括隧道和铁路建设项目 , 在以色列的中国劳工一度接近 4万人。据中国海关统计,逾 60亿美元, 其中出口 42亿美元,进口 18亿美元。以色列方面的目标是在几年内将这项数额提高到 100亿美元。
特别需要指出,前上海犹太社团成员及其2008年,中以贸易额已后代在推进中、以两国经贸合作方面发挥了特殊的、巨大的作用,嘉道理和艾森伯格等犹太财团在对中国的能源、高科技、核电站等项目上进行了大规模投资, 受到了包括邓小平等中国领导人的赞扬。
但中以关系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水平。正如两国推迟42 年才建立正常外交关系,阿以关系和美以关系始终对中以关系的发展构成制约。无论是以色列在美国压力下取消对华预警机出售,还是中方考虑到阿拉伯国家的感受而减少中、以双方高层交往,甚至无法邀请以色列代表出席中国与中东关系 60年的纪念活动,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类制约。
因此,无论从国际关系准则,还是从中国国家利益方面着想,中国都希望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实现全面和平。如果说确实存在着中国可以得到的和平红利的话, 那就是:阿以之间实现了和平有利于中国同以色列在更少外来压力情况下展开更广泛的合作。
(作者殷罡系中国社科院西亚非洲所研究员。原文发于《西亚非洲》2010年第4期。已获作者本人和杂志的授权。)
中以关系是国际关系史上的十分罕见的特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以色列国同期诞生, 两国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 中华民族和犹太民族之间也无历史积怨,具备平等发展双边关系最好的自身条件。然而,尽管以色列是中东地区第一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 却是该地区最后一个同中国建立正常外交关系的国家。究其缘由,以色列决策失误是一个因素,而主要原因却是中国在 20世纪 50年代中期以后,坚持优先考虑同阿拉伯世界的关系,长期回避同以色列的国家间交往。随着中东局势的演变,中、以两国终于在1992年实现了关系正常化。目前, 中国同所有中东国家都保持着正常和友好的往来, 同以色列也不例外。
亲善的历史交往,最佳建交机遇的丧失
中国和犹太民族的亲善关系可以追溯到千年以前。金大定三年 ( 1163年 ), 从中亚辗转迁徙到中国腹地的犹太人在开封建立了犹太会堂, 标志着中国境内犹太社团的形成。这一社团在明、清时期还同宁夏和扬州等地犹太社团之间保持着人员、宗教文献和资金往来,而元代杭州的犹太社团则在经济领域里表现得十分活跃, 社团规模甚至超过开封。无论是开封犹太人的自述史料, 还是明、清时代外国传教士的实地调查和中国官方典籍的相关记述都表明,定居中国的犹太人在金、元、明、清 4个朝代都受到中国官方和民间的平等对待, 一些犹太人甚至身居要职。由于受科举制度的吸引、明代同化政策对外来民族语言文字的限制、以及犹太社团的封闭性和同境外断绝交往等综合作用, 规模曾达数千人的开封犹太社团在 19世纪中期解体。
在中国古代犹太社团解体的同期, 来华经商的犹太人又开始形成近代中国社团。1887 年和1907年,上海和哈尔滨相继修建了犹太会堂。随着中东铁路沿线的开发、沙皇俄国对犹太人的迫害和十月革命的影响,哈尔滨犹太社团在 20世纪初年急剧扩大,1920年社团成员超过了 1.2万人,并辐射到天津、大连和青岛等城市, 对当地的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影响很大。而活跃在上海的沙逊和嘉道理家族, 以及地产巨头哈同,则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上海近代工业和城市建设的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的反犹运动迫使约3万名犹太难民涌入上海。 1939年,经德国犹太银行家雅各布·贝尔格拉斯的游说和时任立法院长的孙科提议, 国民政府各部曾就接受 10万犹太难民并在腾冲建立“犹太人寄居区域”的计划进行认真会商, 计划得到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的积极呼应,但受战况进展不利、中德关系和国内安全等诸多因素的牵制, 该计划被放弃。
由于中国不存在反犹意识、犹太社团领袖的积极游说和资助, 一些国民党上层人物对犹太复国运动持同情立场。一些犹太人还积极参加了中国的抗日战争, 其中包括坚持在新四军从医4年、后任东北民主联军一纵卫生部长的罗生特,以及在山东反扫荡战场上牺牲的德国共产党员希伯。
对于 1947 年联合国巴勒斯坦分治决议和1948年第一次阿以战争, 国民政府持中立态度,在第 181号决议表决时投了弃权票。而解放区各主要报纸均对以色列建国表示积极支持, 指出这是一场由英国人挑动阿拉伯反动政府发动的反犹战争, 而犹太人在进行坚决和正义的抵抗。中国共产党对阿以冲突的早期立场同苏联是一中致的。
1949年 3月 1 日 , 已败退广州的国民政府外交部宣布了对以色列国的承认,面采取了礼貌的回避态度。1949年 10月 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 1 月 4日, 以色列外交部法律顾问签发了同意承认新中国政府的文件, 并决定“一旦联合国出现中国席位之争, 应赞成将席位让给新政府”。 1月 9日 , 以色列外长夏利特致电中国外长周恩来, 正式宣布承认中国新政府。 1月 16日 , 由刘少奇签发了以周恩来外长名义的回电,对此表示感谢。1 月 28日 , 中国外交部曾致电驻苏联大使馆,询问以方是否有正式承认文件送达。而以色列外交部则认为中方的回复仅仅是礼貌性的, 并未决定同以色列建立正式关系, 便采取了不急于同中国发展直接关系、双方在莫斯科进行接触的决定。同年 6月 13日 , 中国外交部将同意和以色列互派使节的决定电告驻苏联大使馆, 中方代表随即会见以色列公使, 询问以色列何时向中国派出外交使团。就在以色列公使等待国内指示期间, 朝鲜战争爆发, 以色列采取了观望态度, 中方得到的答复是:由于财政原因, 以色列不打算向中国派驻使节, 双方外交事务可通过两国驻莫斯科使馆办理。
当时的阿拉伯政府普遍对新中国存有敌意。阿拉伯联盟甚至在 1950年 8月通过决议,要求其成员国不得承认新中国,而新中国又迫切需要广泛的国际承认, 所以不会顾忌同以色列建交会影响同阿拉伯国家的关系。但朝鲜战争爆发后,以色列却担心向中国派驻大使会影响同美国的关系,因此失去了同中国建立正常关系的最佳时机。除此之外, 以色列外长发电承认新中国之时, 恰逢周恩来前往莫斯科处理中苏关系这一最重要的外交事务, 在没有收到以方正式承认书面文件之前,中方显然无需急于作出积极的回应。
对于 1950年的中以外交接触, 中国方面还有这样的认识:“中国同以色列已经建立外交关系而没有交换使节。”
中国的政策调整和中以关系冻结
朝鲜战争结束后,中以恢复了建交尝试。1953~ 1955年, 双方驻缅甸等国的外交官为此进行了多次接触, 而阿拉伯国家也开始调整对华政策, 特别是革命后的埃及。因此,对于以色列向中国驻缅甸大使提出的派代表团访华的建议,中国外交部的态度是“因考虑外传阿拉伯联盟正开会研究承认我国的问题, 故决定待阿盟会议结束及阿拉伯国家在承认我国问题上的态度进一步明朗之后, 再做决定”。 1954年 6月 29 日,周恩来总理在访问缅甸期间曾会见以色列驻缅甸公使哈科汉,并邀请他访华。同年9月23日,周恩来总理在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中国同以色列建立正常关系的事宜正在接触当中。但又表示,中国希望同中东和近东国家发展事务性关系,即经济和文化关系。
(周恩来与埃及总理纳赛尔)
1955年 1月 , 在中国同埃及谈判建交期间,哈科汉率以色列贸易代表团访华, 随行的有以色列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列文。双方签订了一项贸易协定, 但没有就建交事宜进行具体磋商。中国报纸比较醒目地报道了此次访问, 目的是“通过邀请以色列代表团访华从反面推动阿拉伯国家与我建交”。
此时, 第一次亚非会议 (万隆会议 ) 的预备会议已经结束,阿拉伯国家拒绝让以色列参会已成定局,阿以关系对立使中国不得不慎重考虑同以色列发展关系的后果。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阿拉伯国家的立场,《人民日报》曾发表社论指出, ”亚非会议不应该成为一个排他性的区域集团”,“亚非会议的大门对未被邀请的亚非国家是开着的”。显然,中国对排斥以色列的做法持保留态度。
万隆会议期间,周恩来总理同埃及总统纳赛尔进行了两次单独会见,并认真听取了叙利亚代表团副团长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介绍,而这位副团长就是9年后成立的巴解组织第一任主席舒凯里。中国同阿拉伯国家的接近迫使以色列在万隆会议结束 3 天后便正式致函中方: “决定同中国建立全面外交关系”但这一决定来得太晚了,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迟至 3周后才回复:”意就两国建交事宜保持私人接触。”5月30日,埃及终于断绝了同台湾当局的关系, 正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在以色列同阿拉伯国家之间,中国最终选择了抛弃同以色列建交的决定。此后, 尽管以色列不断为同中国建交作出种种尝试, 但局面已无法挽回。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 1956年 7月对以私人身份来访的以色列驻莫斯科公使坦言相告:”在目前形势下, 两国之间建立外交关系的时机还不成熟”。
1956年 10月 , 以色列与英、法共同发动了入侵埃及的苏伊士运河战争,中国据此中断了与以色列的一切官方联系,两国关系陷入了冷冻期。
支持阿拉伯解放事业,但不否认以色列的生存权
随后发生的事众人皆知。在 1956年后的阿以冲突中, 中国坚定地站在阿拉伯一边, 特别是站在巴勒斯坦人一边。但是, 中国始终坚持反对以色列的政策, 但不否定以色列生存权的立场,并反对巴解组织中激进派别的做法,周恩来总理曾多次对来访的巴解组织代表团表示,中国反对的是以色列政府的政策, 但并不把以色列人民当做敌人, 并对劫持民航飞机和杀害人质等恐怖主义手段提出严厉批评, 明确表示反对“把以色列扔到大海里的口号。”
中断了官方交往,并不等于中断了两国之间的所有关系。在中国共产党和以色列共产党之间,一直保持着正常的交往。以共代表团列席了1956年的中共八大和 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十周年庆祝活动, 以共文件集被译成中文版,周恩来总理和毛泽东主席都同以共领导人保持接触。1957年 11月莫斯科世界共产党和工人党会议期间,毛泽东曾单独会见以共总书记米库尼斯,认真听取了米库尼斯关于苏联的犹太文化正在消失的抱怨,并对苏联禁止出版犹太教的祈祷书表示不可理解。事后, 毛泽东还亲自就此事同赫鲁晓夫交涉。一年后,莫斯科的书店里便出现了数以万计的犹太祈祷书, 以及大量犹太文学著作和希伯来语词典。在同米库尼斯的谈话中, 毛泽东还介绍了中国古代犹太人的情况, 令以共领导人深感意外。
中以关系冷冻期间的一段插曲似乎更能说明问题。 1963 年 8月 2 日, 针对美、英、苏一周前签署的部分停止核试验的条约, 周恩来总理致函各国政府首脑, 建议召开世界各国首脑会议,讨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问题,以色列总理艾希科尔也收到了周恩来签署的正式函件。艾希科尔在回函中表达了同中国建交的愿望, 但没有得到答复。
中以关系冻结期间,参加中国革命并留在中国的犹太人始终受到中国领导人的高度尊重。1988年第 7届政协会议的 7位外裔委员中, 有 5位是犹太人。
中国境内犹太社团的正常活动也没有受到影响, 数以万计的犹太人都是和平和自愿离境的。仍未撤离上海的犹太人得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一如既往的礼遇, 上海、哈尔滨和天津的犹太社团都在登记后取得了合法地位, 并同国际犹太组织和以色列保持着联系, 直至“文革”开始后的 1967年中国境内的外籍犹太人基本撤离完毕。留华犹太人的良好境遇可以从上海”犹太人联合委员会”1957~ 1958年度致《国际犹太人大会 》报告结束语得到证实:须指出, 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的政府对在华犹太居民及犹太社团组织均宽宏友善相待。当局一直对我们的宗教需求给与特殊的尊重和关心。本理事会诚挚地在报告中记录下对这个伟大国家的感激 “。
以色列也数十年一直坚持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始终没有同台湾当局发生往来,并支持我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始终没有同台湾当席位。
中以建交后双边关系的发展与障碍
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后,许多具有双重国籍的犹太商人和企业家活跃在中国各地,犹太资本再次涌入中国,其中主要来自原上海犹太社团成员控股的财团。从 1979 年起,国开始接待以色列非官方商业代表,两国开始中在经济与科技领域开展民间交往。同以色列的非正式交往,对中国提高国防能力和科技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世纪 80年代中期,随着阿以关系整体走向政治解决,中国及时调整了对以色列的政策,并于 1985年正式恢复了同以色列的外交接触,中以间的学术交流、贸易往来和邮电通讯也逐渐走上正轨。
1990年春季, 中国和以色列分别在各自首都建立了准官方联络机构。即中国国际旅行社驻以色列代表处和以色列科学院驻中国联络处。
1991年 11月 , 继埃及和以色列在 1979 年实现关系正常化 12年后, 阿拉伯国家终于在马德里和会上同以色列坐在了一张谈判桌上。在此之后, 中国无论在情理上,还是在法理上都没有必要再将以色列拒之门外。 1992 年 1月 24日,中、以两国终于在北京签署了建交公报。
中以关系从此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自1992年 10月起, 两国签署了政府间贸易、避免双重征税、投资保护、经贸合作、工业研发合作等多项协定, 以及高技术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5年 11月 , 以色列正式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中、以两国农业领域的合作尤为突出,以色列在北京建立了中以农业培训中心,在北京、山东、陕西、云南及新疆等地相继建立了农业培植、花卉种植、奶牛饲养等示范基地,对提高中国农业技术起到了促进作用。除数以千计的中国技术人员在本国接受以方培训外, 中国每年赴以色列留学人员也保持在百人左右, 以色列在华留学生亦保持在百人左右。”
中以建交后, 担任过总理和总统的以色列领导人都访问过中国。在 2000年中东和平进程陷入停顿之前, 中国总理和国家主席都对以色列进行了国事访问。此后,中国刻意淡化了同以色列的政治关系。 2000年以色列取消对华预警机出售合同,,也对两国关系构成了伤害。但两国间的各种实质性交往仍稳步发展。
目前, 以色列有 260多家从事商业和技术贸易的公司在中国设有办事机构。中国建筑公司在以色列承建了多项工程, 其中包括隧道和铁路建设项目 , 在以色列的中国劳工一度接近 4万人。据中国海关统计,逾 60亿美元, 其中出口 42亿美元,进口 18亿美元。以色列方面的目标是在几年内将这项数额提高到 100亿美元。
特别需要指出,前上海犹太社团成员及其2008年,中以贸易额已后代在推进中、以两国经贸合作方面发挥了特殊的、巨大的作用,嘉道理和艾森伯格等犹太财团在对中国的能源、高科技、核电站等项目上进行了大规模投资, 受到了包括邓小平等中国领导人的赞扬。
但中以关系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水平。正如两国推迟42 年才建立正常外交关系,阿以关系和美以关系始终对中以关系的发展构成制约。无论是以色列在美国压力下取消对华预警机出售,还是中方考虑到阿拉伯国家的感受而减少中、以双方高层交往,甚至无法邀请以色列代表出席中国与中东关系 60年的纪念活动,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类制约。
因此,无论从国际关系准则,还是从中国国家利益方面着想,中国都希望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实现全面和平。如果说确实存在着中国可以得到的和平红利的话, 那就是:阿以之间实现了和平有利于中国同以色列在更少外来压力情况下展开更广泛的合作。
(作者殷罡系中国社科院西亚非洲所研究员。原文发于《西亚非洲》2010年第4期。已获作者本人和杂志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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