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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历史学家对历史的深切关注,不仅在于建构一个民族史学,还在于建立一个民族国家,深刻影响了德国道路的演进,对德国民族主义情绪高涨、军国主义膨胀负有重大责任。
早期德国历史研究既宣扬自由主义也具有民主和世界主义意识。在拿破仑入侵、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后,德国历史学渐渐脱离欧洲自由主义传统,试图以德意志民族性为依据,转向对普鲁士王朝军国主义的欣赏,信奉权威主义和具有侵略性的沙文主义。俾斯麦以“铁和血”对德国的统一正是这一追求之结果。
德意志历史学家以历史主义(historismus,和波普尔批判的“历史主义”,即historicism概念上有所区别)的姿态建构了自己的民族史学。它核心的意义是用个体化观察代替对历史-人类力量的普遍化观察。这样,历史就丧失了相互间关联,变成一种可以任意把玩、解释的碎片。他们对“国家理性”无条件信任,只在乎材料真伪,极少进行价值的审查,对历史研究的最终结论是:德国必须要走“国家主义”道路。美国学者戴维·哈克特·费舍尔对德国历史主义尖锐评论道:“按一般的理解,它在认识论上是唯心的,在政治上是反民主的,在美学上是浪漫主义的,在伦理上,它的核心是邪恶的,即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是正当的。”
19世纪末,欧洲思想家敏锐观察到德国历史学派的国家主义倾向,对此表达了深深忧虑。法国历史学家安托万·基扬在《近代德国及其历史学家》一书中指出:德国舆论在历史学家引导下已经表现出了咄咄逼人的民族主义特征。
德国历史的制造家
拿破仑取缔神圣罗马帝国激发了德意志人强烈的民族情绪,但终究没有一个叫“德意志国”或者叫“德国”的政治疆域可供依托,因为并不存在这样的国家。既然没有,那就制造一个。缔造德意志国的任务就落到普鲁士的头上:“普鲁士没有其他的资源,但它的历史可以成为力量的源泉”。所谓“普鲁士历史”,就是从欧洲偏之一隅的贫瘠地带、从最穷困地区发展成为欧洲强国。是故,引领国家走上强国之路的普鲁士各位君主们,就成为这个国家的道德楷模。
普鲁士在德意志地区脱颖而出,成为思想家们眼中最先进、最锐意进取的国家之一——德国的启蒙者就是普鲁士精神的卫道士。
德意志国的先驱者们从德意志四面八方来到普鲁士:施坦因男爵来自拿骚,为普鲁士提供了基本国策;沙恩霍斯特少校来自汉诺威,他是“这个武装国家的主要组织者”“所有改革的灵魂”;费希特来自萨克森王国,他从1807年12月到次年3月在柏林科学院圆形大厅连续发表14次演讲,极大煽动了德意志人的民族感情,被称为“德意志民族主义之父”,他还是柏林大学首任校长。
制造国家是一起政治事件,自然由政治家来完成。普鲁士政治家的不寻常处在于,不仅打算制造一个国家,而且还要制造历史和历史学家。施坦因男爵曾经担任普鲁士首席大臣,他具有伟大政治家的远见卓识,更加擅长“用历史来达到政治目的”。遗憾的是,此时没有德国,也就没有德国历史,更没有德国历史学家。
不是要制造德国吗?干脆,连同德国历史和德国历史学家一起制造了:1819年1月20日,德国历史学会建立,“它是德意志民族史学的摇篮,施坦因男爵被视为它的缔造者”。德国历史学派由此出现,他们是霍亨索伦王朝的有力支持者、19世纪普鲁士政策的奠基人。
不能说历史都是公正的。1618年至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据说使德意志丧失的人口达到了八百万之巨。拿破仑摧毁了德意志全境,若非英俄奥多次组织反法同盟,可能就不再有普鲁士。因此,施坦因屡屡从英国的“历史经验”中寻求强国之路,法国则是普鲁士的敌人。
英国信奉经验主义——也就是现实主义,一切皆从现实出发,并以经验为依据。但英国人没有放弃行为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尤其没有忘记个人权利乃一切权利之源,没有个人权利就不存在什么“国家权利”。所以,英国可以没有宪法,但不能没有《权利法案》。
德意志人呢?正如特赖奇克举证的那样:“历史教导我们,国家更经常地是由征服者和暴政、违背其公民意愿而形成的。”这当然是部分实情,但绝非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更不是历史演进的真谛。德意志史学家却能“从年久日深的恶行劣迹中生拉硬拽地找出了劣迹永存的原则”,“巧妙地从由来已久的非正义中提取所谓的历史权利,在旧制度的表面建立起一个正义的殿堂”,这个“殿堂”正是建立在普鲁士“国家权利”之上的,“国家权利”和“历史决定”由此被结合成一个紧密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兰克表示:普鲁士要“服从历史决定的命运”。
德意志历史学家们对政治家的回馈极为丰厚:“历史尽管是个有限的学科,但它比任何学科都有助于全体德国人民的统一。”就如特赖奇克雄心勃勃地要从历史中创造一个德意志民族一样。海涅却说:“法国式的疯狂远不如德国式的,在后者,疯狂具有理智化的形式。”
民族史学的先驱者
格奥尔格·巴特霍尔德·尼布尔,1776年8月27日出生于哥本哈根,是定居于丹麦的汉诺威家族。他本是一流的金融家,施坦因将他招至柏林,委任的也是金融工作,但他不喜欢这项工作,而是爱好文学和学术、思考和想象。同时,他又把自己过于发达的想象力当作是公正、思想以及道德的敌人,他觉得自己“真正的天职是历史,我想把自己的一生贡献给它”。于是,威廉·冯·洪堡请他到柏林大学任古代史教授。初建不久的柏林大学集中了当时德国许多一流学者:费希特、施莱尔马赫、萨维尼等等。尼布尔的学术能力非同一般:懂20种语言,在语言学、希腊和拉丁考古学、古典语文学、历史学等领域都拥有广博知识。
格奥尔格·巴特霍尔德·尼布尔
尼布尔的史学代表作是《罗马史》。他“具有当代历史学家的两个特征:讲究研究方法和科学的历史观念”,研究历史有如解剖学:“我解剖词句,就像解剖学家解剖尸体一样。”通过对“方言和神话、法律与宗教的比较,他在历史学中引入了演化理论……这个理论将发展成历史科学,并由此产生了其他学科:语言学、语音学、美学、民俗学、比较神话学、宗教史等。《罗马史》是对这类方法的第一次运用”。因此,尼布尔不仅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也是现代史学开拓者之一。
尼布尔书写《罗马史》的意图在于:在普鲁士人眼前树立起榜样,并从历史总结归纳出教训,以此服务于普鲁士的政策——于是,这部《罗马史》不可避免地看起来更像影射史学。他坦言:“普鲁士屈辱的不幸时期在我的历史著作中有所反映。……我回过头来审视一个早已作古的伟大民族,以图增强我的思想力量以及我的读者的思想力量。”书写对象是罗马,感情却是德意志的:对被压迫人民的深刻同情,实际是对普鲁士的同情;对恺撒、亚历山大的厌恶,实际是对拿破仑的憎恨;他阐述复杂历史问题的手法,实际是自己参与公共事务的写照——他还是一名外交官,担任过普鲁士驻意大利大使。
尼布尔属于自由派历史学家,与经典自由主义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始终认为个体自由是群体自由的开端,人民一旦被剥夺自由,革命就是人民基本权利。而尼布尔则认为:“自由来自权力当局:它必须是后者授予的,而不是从后者那里夺得的。”这个“权力当局”是普鲁士。
同为德意志民族史学先驱,分量更重的史学家是利奥波德·冯·兰克。他是隶属萨克森王国的图林根人,拿破仑来到时他12岁,老师唤醒了孩子们的爱国情感,并告诉他:在小小的萨克森祖国之上,还有更大的德意志祖国。不过,这个大的“祖国”只存在于观念中而非现实中。于是,将观念变成现实就成为兰克的梦想——建立,而非建设祖国的任务只能由普鲁士来完成。但1815年普鲁士兼并图林根时,兰克还是有些伤感,他父亲却告诉了他“普鲁士行政管理上的优越性和腓特烈大帝制度的有效性”。再于是,兰克成为“普鲁士君主制出色而忠诚的仆人”,开始“赞赏我的新祖国敏锐而开明的管理体制”,他在《自传》中写道:“国家的理想让人衷心赞同,成为他的一员真是令人欣慰。”
兰克著作等身,在历史著作中努力保持着客观、公正和谨慎的姿态,材料挑选严格。“他热衷研究细节,但他的思维也喜欢超越细节把握整体”,其目的就是“我希望按事实发生的状态叙述之”。所以,兰克的历史观仍然属于普世的而非民族的。尽管憎恨法国,却从不挥霍这种感情,他为亨利四世的早逝感到惋惜,认为他很可能会阻止三十年战争;也为吉伦特派进行了必要辩护。他还对普法战争的胜利进行了小心翼翼地劝告:“有一种爱国主义仅仅表现为排斥一切外国事物,蔑视后者有价值的东西。这种思想只会扭曲真正的民族精神。我们引以为豪的东西何处不曾受到法国观念的影响?”诚实而平和。
对历史的公正叙事并不排斥德国的整体利益。在《普鲁士历史九书》(此著先为九卷,后扩充至十二卷)中他表示:“腓特烈大帝的想法在第三卷中,在查理七世当上皇帝后开始显露出来。”如此一来,他为德意志未来的政治设计就显得十分直白了。
1848年革命时,普鲁士国王就时局问题征求他的意见,他的回答是:“给一部宪法……宪政体制应该被视为现代社会装门面的政治形式,对此无须带有什么爱恨情绪。在我们目前的局势下,两个方面的情绪有利于宪政:首先是旧的普鲁士行政体制,它原来曾如此伟大,其服务是如此出色,但现在已不复存在……第二原因是,现在的人们已经只习惯于在宪政形式下考虑政治生活。”帝国宪法具有重大缺陷——是他们刻意设计成如此形状的,提供原则的正是兰克。他端出了一整套具有国家社会主义色彩——就是后来纳粹主义的早期蓝图——要求政府为社会提供工作岗位和福利是为换取他们的权利:“对那些没有多少财产的人,我们不会给他们多少政治权利。”军队的作用是强制德国人接受普鲁士的条件,以制服“反叛的君主们”。他还说“普鲁士真正的命运是要成为军事君主国并一直维持下去……人民的真正代表是国王……反抗历史权利有什么用处呢?”他甚至写信给普鲁士内政大臣曼托伊费尔,直接建议兼并瑞士,根除欧洲这个社会主义避风港。
德意志帝国皇帝对兰克的评价是:历史学家的任务,他都做了。其实远不止这些。
兰克自称追随的是尼布尔的足迹,在历史领域他比尼布尔更加伟大,在政治领域则更加危险,而历史领域的严谨、善意和公正遮蔽了他政治态度的危险性。
历史学家的诗人气质
蒙森的《罗马史》在中国要比尼布尔的《罗马史》出名得多,这部五卷本巨著仅仅写到帝国的开端。蒙森知识渊博程度也不亚于尼布尔,他倾五十余年之功编纂了《拉丁铭文大全》,对考古学、语言学、铭文学、钱币学、法学、神话学甚为精通,他“对自己所写的每件事都出示证据”。基扬认为:“从学术的崇高、伟大和无私上来说,特奥多尔·蒙森是19世纪德国学术中最卓越的典范之一。”
特奥多尔·蒙森1817年出生于当时还是丹麦统治下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地区。“蒙森内心深处满怀爱国主义精神”——他爱的是德国:“有些傻瓜还坚持认为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不是德国的土地。”他学问深奥,非常人能及,气质上却更像一名艺术家,思想活跃,富于幻想。
蒙森思想上属于自由派,感情上亲近普鲁士,是普鲁士自由派。蒙森自由主义特征相对突出,德国统一后,他认为学者应该回归学术,而帝国的政策是反自由的,所以,他又反对帝国;他不赞成俾斯麦反社会党人的“非常法”,在做国会议员时与俾斯麦关系僵硬,两人甚至还闹上了法庭;在种族问题上更深信犹太人的现代精神完全是指向进步的。
先是普鲁士国、而后是德意志国的自由派们拥有一个专有名词:民族自由派。这意味着,他们在阐述自己理论、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不是按照自由主义的普遍原则,而是按照民族主义的基本诉求进行的。这样,蒙森的《罗马史》就大可值得玩味了。
《罗马史》的卓越之处很多,而蒙森所呈现的观念——或者说价值观,可以归纳为四点:一、他的“历史哲学是为生存而斗争的哲学”,政治斗争、内部斗争等各式各样的斗争充斥整部历史。二、与尼布尔对人民的赞赏相反,蒙森只赞美胜利者,而被征服者总是错的,对弱小民族的苛刻导致其正义丧失。三、字里行间都表现出他是热情的德意志爱国者,除了德意志民族,其他人民都不屑于齿。他写的是《罗马史》,对拉丁人并没有给出恰如其分的评价,他认为更完善的民族是希腊人和日耳曼人。基扬说这部《罗马史》成了“日耳曼民族的辩护词”。四、论述方式专断而傲慢,行文颇为冷酷。
蒙森关于历史的“一个重要观念是,罗马人证明了民主制和君主制是一回事”。于是,这部史学巨著中充满影射:罗马贵族就是“容克”“充满偏见的保守派”“一个围绕着王座和祭坛的阴谋集团”;从庞培的怯懦使人看到对“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在奥尔缪茨的可耻让步的全部怒火”。正如他每件事都能拿出证据一样,《罗马史》展示出蒙森观念上的荒谬性。
在《罗马史》中,蒙森热情讴歌的是尤里斯·恺撒,这和他“力量优于正义”的理念是相匹配的,他由此被视为尼采的直接导师,尼采的“强力意志”正是蒙森历史观念的再现。基扬说,应该将这位历史学家称为“诗人”。尼采不也被人称为“诗人哲学家”吗?
颠倒黑白的绝妙才华
与蒙森同龄的海因里希·冯·聚贝尔是威斯特伐尼亚人,也是民族自由派中的一员。
特别能体现聚贝尔自由观的是他在《德意志帝国创建史》中写下的一段话:“我渴望的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自由,这种自由无非是削弱中央权力去满足个人权利;而我的自由则意味着国家权威的增强,其具体方式是国家在履行一切责任时都得到人民充满爱国热忱的合作。”——熟悉自由主义基本原则的人都知道,这不是自由主义。如此原则指导下的历史研究,不难想象聚贝尔会得出怎样的结论。
聚贝尔有两部重要著作,一部是五卷本的《法国大革命》,一部是七卷本的《德意志帝国创建史》,都典型地反映了他的民族自由观。
德国史学家对材料发掘功力无疑是一流的,聚贝尔亦是如此。在此,理应向他们致敬。在他之前,法国“大革命史可以说是推演出来的”,而他是“第一个接触一手史料的”,对当时大革命研究提供了许多新知识、新材料。
但不论是德国民族自由主义还是保守主义,对法国革命的态度是一致的:不欢迎这场改变世界面目的革命。因此在不得不做出必要的赞美之后,想方设法贬低大革命的价值。在重要价值被贬低之后,那些次要的材料和事件、“黑暗和悲剧特征”就被严重放大,成为主流。7月14日就和九三年、和1807年都成了一回事,吉伦特派和雅各宾派模样也很相似。然而,以我对德国史的了解不能不指出:希特勒是德国历史演变的直接结果。倘若,德国人对法国革命的眼光稍许宽厚些,德国或许会变成另外一个样:法国大革命的过程绝非无可指摘,诋毁却是另一回事。
这样,聚贝尔笔下的法国革命就变得十分滑稽了。他为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辩护,毫无根据地说她与国王的出逃是为“领导旺代或普罗旺斯的天主教运动”,而一旦出逃成功“将会确认封建制度和血统制度的废除,承认国家制度的统一性和工业和贸易的自由”——尽管王后出逃方向与旺代和普罗旺斯的方向完全相反。他还能推导出与原意完全相反的结论,王后在致迈尔西公爵的信中说:“我必须让他们放松警惕,以便今后更好地愚弄他们。”聚贝尔推断出:别人的“一切承诺都不能保障她未来的安全”。他还创作了一段小太子在监狱中死亡的悲伤传奇:小太子确实死了,只是聚贝尔的创作确实传奇。
基扬讽刺道:聚贝尔对法国革命显示了他“颠倒黑白的绝妙才华”。在《普鲁士帝国创建史》中聚贝尔所表明的政治态度,使他的著作更像霍亨索伦王朝的御用宣传品:对俾斯麦刻意美化,将所有问题的责任都推卸给对方,掩盖事实真相,等等。“在每个场合下他都想证明其同胞的清白,总想把他们表现得像雪一样洁白。”
普鲁士国家的伟大当然要归功于国王的伟大,聚贝尔说:“这个国家之所以变得强大、坚韧、充满生气、组织有力,应该感谢国王们……在这个坚实基础上,国王之中最伟大光辉者以作为国王的权威宣告了自由的两项基本权利……——信仰自由和司法独立。”信仰、自由、司法都是好的,宪法也是必要的,但都必须在一个强有力领袖指导下才能实现,使之成为权力的附庸。这难道不就是卡尔·施米特所论证的“总统”是“宪法的守护神”吗?这些说辞强烈展现了德国思想在通往纳粹道路上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德国历史学派的普遍特征是赞赏强人政治,聚贝尔在一封信里写道:“我赞同特赖奇克的意见:历史是有强有力的人物创造的。普通大众毫无作为:他们受生计所迫甚为强烈。”这个强有力的人物在法国是拿破仑,在霍亨索伦王朝是俾斯麦,那么,在将来的第三帝国呢?当然是希特勒。
特赖奇克对聚贝尔的著作却反驳道:没有史实的错误,错误的判断很多。
民族主义的狂徒
为伟大历史学家的同时,特赖奇克也是十足的民族主义狂徒。
海因里希·冯·特赖奇克可能是近代德国历史提及次数最多的历史学家,他仿佛是霍亨索伦王朝的职业辩护师:“其使命就是宣扬霍亨索伦制度的优越性。”
海因里希·冯·特赖奇克
特赖奇克是萨克森人,和前辈兰克基本算老乡。1875年,41岁时成为柏林大学当代史教授,同时还是普鲁士国王的传记史学家,职业与历史观有着高度一致性。他的老师波迪格尔、达尔曼都具有强烈的国家主义、普鲁士主义倾向,尤其参与过1848年帝国宪法制订的达尔曼教授对他产生了“最具决定意义的影响”,特赖奇克说:“从我遇上达尔曼的那一天起,我就清楚地懂得我该做什么,而且我立即便开始行动了。”
早年,特赖奇克也算“民族自由派”,只是他以国家或者民族为前提的自由观更加明确。既然“自由”并非自在之物,作为“前提”的国家或民族才是他真正追求的本质,他成为国家主义者、民族主义者就不意外了。普奥战争是导致特赖奇克思想裂变的重大事件。萨多瓦之役,普鲁士的胜利使特赖奇克成为比铁血更加铁血、比俾斯麦更加俾斯麦、比普鲁士更加普鲁士的历史学家:“是的,我们时代是战争的时代,我们的时代是铁血时代。……强者压倒弱者……这是不容置辩的生存法则。”而普法战争的胜利,德国不仅在战争中战胜了法国,也在思想上“消灭了”自由主义,自然权利和自由主义在特赖奇克那儿很快成了“乌托邦”。
特赖奇克在1863年至1870年发表过难以计数的演讲,反复强调的就是“德意志祖国”。1871年俾斯麦果然给他送来了统一的“德意志国”——他的“祖国”。
特赖奇克的代表作是五卷本的《19世纪德国史》,是他呕心沥血二十年的史学力作,不仅凸显了他作为伟大史学家的才华,还展示了他杰出的文学才能,他笔下人物形象逼真、栩栩如生,既擅长表现细节又精于再现整体,他语言“丰富、饱满,富有乐感”,词汇丰富、风趣幽默,非常富有感染力。然而,特赖奇克的史学观念却使他丧失最基本的公正。他说“梅特涅是这个大陆最大的骗子和无赖”;说犹太人“是享用德国农民之痛苦的食腐肉的鸟类”……言辞激烈、具有强烈攻击性的句子比比皆是。基扬认为他“并不是个真正的历史学家”。他承认自己“缺少历史学家的平静”,但又肯定了这种激情:“我不指望被称为一名公正的历史学家,要我获得这样的名声是不可能的。”他笔下普鲁士历任国王都是十全十美的完人,哪怕并不完美也要捏造出完美:将弗里德里希二世的懒散和放纵归咎于时局艰难;刻意淡化威廉三世的顽固和懦弱,只说他是“一个好父亲”。而普鲁士以外——不论德意志范围内的还是其他国家的国王,就统统不是东西了,他对书中涉及的大大小小几十位国王没有赞美过其中任何一位,且言辞刻薄,竭尽挖苦之能事。
特赖奇克表示:“在政治上,人们只能以成功者的角度来判断。”——成王败寇。在这部巨著里,最重要的就是展现纯粹的“德意志美德”:既然普鲁士取得了胜利并统一了德国,那只有普鲁士人才拥有“最纯粹的德意志美德”,只有普鲁士人才是“德意志种族最杰出的代表”。他强烈的反犹主义立场也就应运而来。
在一本《略论我国的犹太人》小册子中,他对犹太人进行了强烈谴责:“当我们在考虑犹太人的所作所为时,今天表现最强烈的骚动就是德国大众一种自然的反感情绪,这种情绪是针对一种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了大位置的外来因素的。”并发出这样断言:“犹太人是我们不幸的原因!”由于有着这样的反犹“先知”,在德国出现纳粹主义、出现希特勒这样的极端种族主义者,一点也不显得突兀。
对业已丧失历史学家本分的特赖奇克,安托万·基扬痛斥道:“他的工作不仅没有价值,而且是在犯罪。”得到这样的评价,不论是学术还是思想,都可以被认为是巨大失败,看看他身后的历史:1914年至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1933年至1945年纳粹统治下的第三帝国,却不得不说,这些正是特赖奇克思想的再现。
德国历史学派之余绪
从尼布尔到特赖奇克,他们的政治思想呈现出一种递进关系,直至痴狂:尼布尔和兰克主要还是揭示各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的政治教训还需要读者去分析演绎;蒙森将罗马与德国之间的局势进行了比较——并非是比较史学而是影射史学;聚贝尔则完全服从于自己的观念;特赖奇克不仅将历史和现实政治混为一谈,甚至直接引导了德国民族主义思潮的迅猛发展。而共同点在于:他们没有一个是普鲁士人,一个都不是。
安托万·基扬在书的最后极具警示性地写道:“靠欺骗和谎言维系的东西绝不会长久——自食其果是早晚的事。”但在德国并没有引起警觉,一战之后,他们依然放浪于宏大的历史建构中,比如,堪称兰克之后德国最伟大历史学家的梅尼克。限于篇幅,将来,我将专门讨论这位具有共和主义思想的历史学家,是如何继承了前辈们的精神要素,而对“德国文化会产生希特勒”这样的结论,他又是如何心有不甘的。
美国历史学家伊格尔斯指出,德国的“历史思想和历史研究的民族传统对于反民主思想难辞其咎,他在很重要的方面为1933年后的恐怖统治扫清了道路”。伊格尔斯作为纳粹统治下的逃亡者“见证了这个政权的种族主义”。可谓切肤之痛。
德意志历史学家对历史的深切关注,不仅在于建构一个民族史学,还在于建立一个民族国家,深刻影响了德国道路的演进,对德国民族主义情绪高涨、军国主义膨胀负有重大责任。
早期德国历史研究既宣扬自由主义也具有民主和世界主义意识。在拿破仑入侵、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后,德国历史学渐渐脱离欧洲自由主义传统,试图以德意志民族性为依据,转向对普鲁士王朝军国主义的欣赏,信奉权威主义和具有侵略性的沙文主义。俾斯麦以“铁和血”对德国的统一正是这一追求之结果。
德意志历史学家以历史主义(historismus,和波普尔批判的“历史主义”,即historicism概念上有所区别)的姿态建构了自己的民族史学。它核心的意义是用个体化观察代替对历史-人类力量的普遍化观察。这样,历史就丧失了相互间关联,变成一种可以任意把玩、解释的碎片。他们对“国家理性”无条件信任,只在乎材料真伪,极少进行价值的审查,对历史研究的最终结论是:德国必须要走“国家主义”道路。美国学者戴维·哈克特·费舍尔对德国历史主义尖锐评论道:“按一般的理解,它在认识论上是唯心的,在政治上是反民主的,在美学上是浪漫主义的,在伦理上,它的核心是邪恶的,即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是正当的。”
19世纪末,欧洲思想家敏锐观察到德国历史学派的国家主义倾向,对此表达了深深忧虑。法国历史学家安托万·基扬在《近代德国及其历史学家》一书中指出:德国舆论在历史学家引导下已经表现出了咄咄逼人的民族主义特征。
德国历史的制造家
拿破仑取缔神圣罗马帝国激发了德意志人强烈的民族情绪,但终究没有一个叫“德意志国”或者叫“德国”的政治疆域可供依托,因为并不存在这样的国家。既然没有,那就制造一个。缔造德意志国的任务就落到普鲁士的头上:“普鲁士没有其他的资源,但它的历史可以成为力量的源泉”。所谓“普鲁士历史”,就是从欧洲偏之一隅的贫瘠地带、从最穷困地区发展成为欧洲强国。是故,引领国家走上强国之路的普鲁士各位君主们,就成为这个国家的道德楷模。
普鲁士在德意志地区脱颖而出,成为思想家们眼中最先进、最锐意进取的国家之一——德国的启蒙者就是普鲁士精神的卫道士。
德意志国的先驱者们从德意志四面八方来到普鲁士:施坦因男爵来自拿骚,为普鲁士提供了基本国策;沙恩霍斯特少校来自汉诺威,他是“这个武装国家的主要组织者”“所有改革的灵魂”;费希特来自萨克森王国,他从1807年12月到次年3月在柏林科学院圆形大厅连续发表14次演讲,极大煽动了德意志人的民族感情,被称为“德意志民族主义之父”,他还是柏林大学首任校长。
制造国家是一起政治事件,自然由政治家来完成。普鲁士政治家的不寻常处在于,不仅打算制造一个国家,而且还要制造历史和历史学家。施坦因男爵曾经担任普鲁士首席大臣,他具有伟大政治家的远见卓识,更加擅长“用历史来达到政治目的”。遗憾的是,此时没有德国,也就没有德国历史,更没有德国历史学家。
不是要制造德国吗?干脆,连同德国历史和德国历史学家一起制造了:1819年1月20日,德国历史学会建立,“它是德意志民族史学的摇篮,施坦因男爵被视为它的缔造者”。德国历史学派由此出现,他们是霍亨索伦王朝的有力支持者、19世纪普鲁士政策的奠基人。
不能说历史都是公正的。1618年至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据说使德意志丧失的人口达到了八百万之巨。拿破仑摧毁了德意志全境,若非英俄奥多次组织反法同盟,可能就不再有普鲁士。因此,施坦因屡屡从英国的“历史经验”中寻求强国之路,法国则是普鲁士的敌人。
英国信奉经验主义——也就是现实主义,一切皆从现实出发,并以经验为依据。但英国人没有放弃行为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尤其没有忘记个人权利乃一切权利之源,没有个人权利就不存在什么“国家权利”。所以,英国可以没有宪法,但不能没有《权利法案》。
德意志人呢?正如特赖奇克举证的那样:“历史教导我们,国家更经常地是由征服者和暴政、违背其公民意愿而形成的。”这当然是部分实情,但绝非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更不是历史演进的真谛。德意志史学家却能“从年久日深的恶行劣迹中生拉硬拽地找出了劣迹永存的原则”,“巧妙地从由来已久的非正义中提取所谓的历史权利,在旧制度的表面建立起一个正义的殿堂”,这个“殿堂”正是建立在普鲁士“国家权利”之上的,“国家权利”和“历史决定”由此被结合成一个紧密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兰克表示:普鲁士要“服从历史决定的命运”。
德意志历史学家们对政治家的回馈极为丰厚:“历史尽管是个有限的学科,但它比任何学科都有助于全体德国人民的统一。”就如特赖奇克雄心勃勃地要从历史中创造一个德意志民族一样。海涅却说:“法国式的疯狂远不如德国式的,在后者,疯狂具有理智化的形式。”
民族史学的先驱者
格奥尔格·巴特霍尔德·尼布尔,1776年8月27日出生于哥本哈根,是定居于丹麦的汉诺威家族。他本是一流的金融家,施坦因将他招至柏林,委任的也是金融工作,但他不喜欢这项工作,而是爱好文学和学术、思考和想象。同时,他又把自己过于发达的想象力当作是公正、思想以及道德的敌人,他觉得自己“真正的天职是历史,我想把自己的一生贡献给它”。于是,威廉·冯·洪堡请他到柏林大学任古代史教授。初建不久的柏林大学集中了当时德国许多一流学者:费希特、施莱尔马赫、萨维尼等等。尼布尔的学术能力非同一般:懂20种语言,在语言学、希腊和拉丁考古学、古典语文学、历史学等领域都拥有广博知识。
格奥尔格·巴特霍尔德·尼布尔
尼布尔的史学代表作是《罗马史》。他“具有当代历史学家的两个特征:讲究研究方法和科学的历史观念”,研究历史有如解剖学:“我解剖词句,就像解剖学家解剖尸体一样。”通过对“方言和神话、法律与宗教的比较,他在历史学中引入了演化理论……这个理论将发展成历史科学,并由此产生了其他学科:语言学、语音学、美学、民俗学、比较神话学、宗教史等。《罗马史》是对这类方法的第一次运用”。因此,尼布尔不仅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也是现代史学开拓者之一。
尼布尔书写《罗马史》的意图在于:在普鲁士人眼前树立起榜样,并从历史总结归纳出教训,以此服务于普鲁士的政策——于是,这部《罗马史》不可避免地看起来更像影射史学。他坦言:“普鲁士屈辱的不幸时期在我的历史著作中有所反映。……我回过头来审视一个早已作古的伟大民族,以图增强我的思想力量以及我的读者的思想力量。”书写对象是罗马,感情却是德意志的:对被压迫人民的深刻同情,实际是对普鲁士的同情;对恺撒、亚历山大的厌恶,实际是对拿破仑的憎恨;他阐述复杂历史问题的手法,实际是自己参与公共事务的写照——他还是一名外交官,担任过普鲁士驻意大利大使。
尼布尔属于自由派历史学家,与经典自由主义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始终认为个体自由是群体自由的开端,人民一旦被剥夺自由,革命就是人民基本权利。而尼布尔则认为:“自由来自权力当局:它必须是后者授予的,而不是从后者那里夺得的。”这个“权力当局”是普鲁士。
同为德意志民族史学先驱,分量更重的史学家是利奥波德·冯·兰克。他是隶属萨克森王国的图林根人,拿破仑来到时他12岁,老师唤醒了孩子们的爱国情感,并告诉他:在小小的萨克森祖国之上,还有更大的德意志祖国。不过,这个大的“祖国”只存在于观念中而非现实中。于是,将观念变成现实就成为兰克的梦想——建立,而非建设祖国的任务只能由普鲁士来完成。但1815年普鲁士兼并图林根时,兰克还是有些伤感,他父亲却告诉了他“普鲁士行政管理上的优越性和腓特烈大帝制度的有效性”。再于是,兰克成为“普鲁士君主制出色而忠诚的仆人”,开始“赞赏我的新祖国敏锐而开明的管理体制”,他在《自传》中写道:“国家的理想让人衷心赞同,成为他的一员真是令人欣慰。”
兰克著作等身,在历史著作中努力保持着客观、公正和谨慎的姿态,材料挑选严格。“他热衷研究细节,但他的思维也喜欢超越细节把握整体”,其目的就是“我希望按事实发生的状态叙述之”。所以,兰克的历史观仍然属于普世的而非民族的。尽管憎恨法国,却从不挥霍这种感情,他为亨利四世的早逝感到惋惜,认为他很可能会阻止三十年战争;也为吉伦特派进行了必要辩护。他还对普法战争的胜利进行了小心翼翼地劝告:“有一种爱国主义仅仅表现为排斥一切外国事物,蔑视后者有价值的东西。这种思想只会扭曲真正的民族精神。我们引以为豪的东西何处不曾受到法国观念的影响?”诚实而平和。
对历史的公正叙事并不排斥德国的整体利益。在《普鲁士历史九书》(此著先为九卷,后扩充至十二卷)中他表示:“腓特烈大帝的想法在第三卷中,在查理七世当上皇帝后开始显露出来。”如此一来,他为德意志未来的政治设计就显得十分直白了。
1848年革命时,普鲁士国王就时局问题征求他的意见,他的回答是:“给一部宪法……宪政体制应该被视为现代社会装门面的政治形式,对此无须带有什么爱恨情绪。在我们目前的局势下,两个方面的情绪有利于宪政:首先是旧的普鲁士行政体制,它原来曾如此伟大,其服务是如此出色,但现在已不复存在……第二原因是,现在的人们已经只习惯于在宪政形式下考虑政治生活。”帝国宪法具有重大缺陷——是他们刻意设计成如此形状的,提供原则的正是兰克。他端出了一整套具有国家社会主义色彩——就是后来纳粹主义的早期蓝图——要求政府为社会提供工作岗位和福利是为换取他们的权利:“对那些没有多少财产的人,我们不会给他们多少政治权利。”军队的作用是强制德国人接受普鲁士的条件,以制服“反叛的君主们”。他还说“普鲁士真正的命运是要成为军事君主国并一直维持下去……人民的真正代表是国王……反抗历史权利有什么用处呢?”他甚至写信给普鲁士内政大臣曼托伊费尔,直接建议兼并瑞士,根除欧洲这个社会主义避风港。
德意志帝国皇帝对兰克的评价是:历史学家的任务,他都做了。其实远不止这些。
兰克自称追随的是尼布尔的足迹,在历史领域他比尼布尔更加伟大,在政治领域则更加危险,而历史领域的严谨、善意和公正遮蔽了他政治态度的危险性。
历史学家的诗人气质
蒙森的《罗马史》在中国要比尼布尔的《罗马史》出名得多,这部五卷本巨著仅仅写到帝国的开端。蒙森知识渊博程度也不亚于尼布尔,他倾五十余年之功编纂了《拉丁铭文大全》,对考古学、语言学、铭文学、钱币学、法学、神话学甚为精通,他“对自己所写的每件事都出示证据”。基扬认为:“从学术的崇高、伟大和无私上来说,特奥多尔·蒙森是19世纪德国学术中最卓越的典范之一。”
特奥多尔·蒙森1817年出生于当时还是丹麦统治下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地区。“蒙森内心深处满怀爱国主义精神”——他爱的是德国:“有些傻瓜还坚持认为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不是德国的土地。”他学问深奥,非常人能及,气质上却更像一名艺术家,思想活跃,富于幻想。
蒙森思想上属于自由派,感情上亲近普鲁士,是普鲁士自由派。蒙森自由主义特征相对突出,德国统一后,他认为学者应该回归学术,而帝国的政策是反自由的,所以,他又反对帝国;他不赞成俾斯麦反社会党人的“非常法”,在做国会议员时与俾斯麦关系僵硬,两人甚至还闹上了法庭;在种族问题上更深信犹太人的现代精神完全是指向进步的。
先是普鲁士国、而后是德意志国的自由派们拥有一个专有名词:民族自由派。这意味着,他们在阐述自己理论、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不是按照自由主义的普遍原则,而是按照民族主义的基本诉求进行的。这样,蒙森的《罗马史》就大可值得玩味了。
《罗马史》的卓越之处很多,而蒙森所呈现的观念——或者说价值观,可以归纳为四点:一、他的“历史哲学是为生存而斗争的哲学”,政治斗争、内部斗争等各式各样的斗争充斥整部历史。二、与尼布尔对人民的赞赏相反,蒙森只赞美胜利者,而被征服者总是错的,对弱小民族的苛刻导致其正义丧失。三、字里行间都表现出他是热情的德意志爱国者,除了德意志民族,其他人民都不屑于齿。他写的是《罗马史》,对拉丁人并没有给出恰如其分的评价,他认为更完善的民族是希腊人和日耳曼人。基扬说这部《罗马史》成了“日耳曼民族的辩护词”。四、论述方式专断而傲慢,行文颇为冷酷。
蒙森关于历史的“一个重要观念是,罗马人证明了民主制和君主制是一回事”。于是,这部史学巨著中充满影射:罗马贵族就是“容克”“充满偏见的保守派”“一个围绕着王座和祭坛的阴谋集团”;从庞培的怯懦使人看到对“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在奥尔缪茨的可耻让步的全部怒火”。正如他每件事都能拿出证据一样,《罗马史》展示出蒙森观念上的荒谬性。
在《罗马史》中,蒙森热情讴歌的是尤里斯·恺撒,这和他“力量优于正义”的理念是相匹配的,他由此被视为尼采的直接导师,尼采的“强力意志”正是蒙森历史观念的再现。基扬说,应该将这位历史学家称为“诗人”。尼采不也被人称为“诗人哲学家”吗?
颠倒黑白的绝妙才华
与蒙森同龄的海因里希·冯·聚贝尔是威斯特伐尼亚人,也是民族自由派中的一员。
特别能体现聚贝尔自由观的是他在《德意志帝国创建史》中写下的一段话:“我渴望的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自由,这种自由无非是削弱中央权力去满足个人权利;而我的自由则意味着国家权威的增强,其具体方式是国家在履行一切责任时都得到人民充满爱国热忱的合作。”——熟悉自由主义基本原则的人都知道,这不是自由主义。如此原则指导下的历史研究,不难想象聚贝尔会得出怎样的结论。
聚贝尔有两部重要著作,一部是五卷本的《法国大革命》,一部是七卷本的《德意志帝国创建史》,都典型地反映了他的民族自由观。
德国史学家对材料发掘功力无疑是一流的,聚贝尔亦是如此。在此,理应向他们致敬。在他之前,法国“大革命史可以说是推演出来的”,而他是“第一个接触一手史料的”,对当时大革命研究提供了许多新知识、新材料。
但不论是德国民族自由主义还是保守主义,对法国革命的态度是一致的:不欢迎这场改变世界面目的革命。因此在不得不做出必要的赞美之后,想方设法贬低大革命的价值。在重要价值被贬低之后,那些次要的材料和事件、“黑暗和悲剧特征”就被严重放大,成为主流。7月14日就和九三年、和1807年都成了一回事,吉伦特派和雅各宾派模样也很相似。然而,以我对德国史的了解不能不指出:希特勒是德国历史演变的直接结果。倘若,德国人对法国革命的眼光稍许宽厚些,德国或许会变成另外一个样:法国大革命的过程绝非无可指摘,诋毁却是另一回事。
这样,聚贝尔笔下的法国革命就变得十分滑稽了。他为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辩护,毫无根据地说她与国王的出逃是为“领导旺代或普罗旺斯的天主教运动”,而一旦出逃成功“将会确认封建制度和血统制度的废除,承认国家制度的统一性和工业和贸易的自由”——尽管王后出逃方向与旺代和普罗旺斯的方向完全相反。他还能推导出与原意完全相反的结论,王后在致迈尔西公爵的信中说:“我必须让他们放松警惕,以便今后更好地愚弄他们。”聚贝尔推断出:别人的“一切承诺都不能保障她未来的安全”。他还创作了一段小太子在监狱中死亡的悲伤传奇:小太子确实死了,只是聚贝尔的创作确实传奇。
基扬讽刺道:聚贝尔对法国革命显示了他“颠倒黑白的绝妙才华”。在《普鲁士帝国创建史》中聚贝尔所表明的政治态度,使他的著作更像霍亨索伦王朝的御用宣传品:对俾斯麦刻意美化,将所有问题的责任都推卸给对方,掩盖事实真相,等等。“在每个场合下他都想证明其同胞的清白,总想把他们表现得像雪一样洁白。”
普鲁士国家的伟大当然要归功于国王的伟大,聚贝尔说:“这个国家之所以变得强大、坚韧、充满生气、组织有力,应该感谢国王们……在这个坚实基础上,国王之中最伟大光辉者以作为国王的权威宣告了自由的两项基本权利……——信仰自由和司法独立。”信仰、自由、司法都是好的,宪法也是必要的,但都必须在一个强有力领袖指导下才能实现,使之成为权力的附庸。这难道不就是卡尔·施米特所论证的“总统”是“宪法的守护神”吗?这些说辞强烈展现了德国思想在通往纳粹道路上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德国历史学派的普遍特征是赞赏强人政治,聚贝尔在一封信里写道:“我赞同特赖奇克的意见:历史是有强有力的人物创造的。普通大众毫无作为:他们受生计所迫甚为强烈。”这个强有力的人物在法国是拿破仑,在霍亨索伦王朝是俾斯麦,那么,在将来的第三帝国呢?当然是希特勒。
特赖奇克对聚贝尔的著作却反驳道:没有史实的错误,错误的判断很多。
民族主义的狂徒
为伟大历史学家的同时,特赖奇克也是十足的民族主义狂徒。
海因里希·冯·特赖奇克可能是近代德国历史提及次数最多的历史学家,他仿佛是霍亨索伦王朝的职业辩护师:“其使命就是宣扬霍亨索伦制度的优越性。”
海因里希·冯·特赖奇克
特赖奇克是萨克森人,和前辈兰克基本算老乡。1875年,41岁时成为柏林大学当代史教授,同时还是普鲁士国王的传记史学家,职业与历史观有着高度一致性。他的老师波迪格尔、达尔曼都具有强烈的国家主义、普鲁士主义倾向,尤其参与过1848年帝国宪法制订的达尔曼教授对他产生了“最具决定意义的影响”,特赖奇克说:“从我遇上达尔曼的那一天起,我就清楚地懂得我该做什么,而且我立即便开始行动了。”
早年,特赖奇克也算“民族自由派”,只是他以国家或者民族为前提的自由观更加明确。既然“自由”并非自在之物,作为“前提”的国家或民族才是他真正追求的本质,他成为国家主义者、民族主义者就不意外了。普奥战争是导致特赖奇克思想裂变的重大事件。萨多瓦之役,普鲁士的胜利使特赖奇克成为比铁血更加铁血、比俾斯麦更加俾斯麦、比普鲁士更加普鲁士的历史学家:“是的,我们时代是战争的时代,我们的时代是铁血时代。……强者压倒弱者……这是不容置辩的生存法则。”而普法战争的胜利,德国不仅在战争中战胜了法国,也在思想上“消灭了”自由主义,自然权利和自由主义在特赖奇克那儿很快成了“乌托邦”。
特赖奇克在1863年至1870年发表过难以计数的演讲,反复强调的就是“德意志祖国”。1871年俾斯麦果然给他送来了统一的“德意志国”——他的“祖国”。
特赖奇克的代表作是五卷本的《19世纪德国史》,是他呕心沥血二十年的史学力作,不仅凸显了他作为伟大史学家的才华,还展示了他杰出的文学才能,他笔下人物形象逼真、栩栩如生,既擅长表现细节又精于再现整体,他语言“丰富、饱满,富有乐感”,词汇丰富、风趣幽默,非常富有感染力。然而,特赖奇克的史学观念却使他丧失最基本的公正。他说“梅特涅是这个大陆最大的骗子和无赖”;说犹太人“是享用德国农民之痛苦的食腐肉的鸟类”……言辞激烈、具有强烈攻击性的句子比比皆是。基扬认为他“并不是个真正的历史学家”。他承认自己“缺少历史学家的平静”,但又肯定了这种激情:“我不指望被称为一名公正的历史学家,要我获得这样的名声是不可能的。”他笔下普鲁士历任国王都是十全十美的完人,哪怕并不完美也要捏造出完美:将弗里德里希二世的懒散和放纵归咎于时局艰难;刻意淡化威廉三世的顽固和懦弱,只说他是“一个好父亲”。而普鲁士以外——不论德意志范围内的还是其他国家的国王,就统统不是东西了,他对书中涉及的大大小小几十位国王没有赞美过其中任何一位,且言辞刻薄,竭尽挖苦之能事。
特赖奇克表示:“在政治上,人们只能以成功者的角度来判断。”——成王败寇。在这部巨著里,最重要的就是展现纯粹的“德意志美德”:既然普鲁士取得了胜利并统一了德国,那只有普鲁士人才拥有“最纯粹的德意志美德”,只有普鲁士人才是“德意志种族最杰出的代表”。他强烈的反犹主义立场也就应运而来。
在一本《略论我国的犹太人》小册子中,他对犹太人进行了强烈谴责:“当我们在考虑犹太人的所作所为时,今天表现最强烈的骚动就是德国大众一种自然的反感情绪,这种情绪是针对一种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了大位置的外来因素的。”并发出这样断言:“犹太人是我们不幸的原因!”由于有着这样的反犹“先知”,在德国出现纳粹主义、出现希特勒这样的极端种族主义者,一点也不显得突兀。
对业已丧失历史学家本分的特赖奇克,安托万·基扬痛斥道:“他的工作不仅没有价值,而且是在犯罪。”得到这样的评价,不论是学术还是思想,都可以被认为是巨大失败,看看他身后的历史:1914年至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1933年至1945年纳粹统治下的第三帝国,却不得不说,这些正是特赖奇克思想的再现。
德国历史学派之余绪
从尼布尔到特赖奇克,他们的政治思想呈现出一种递进关系,直至痴狂:尼布尔和兰克主要还是揭示各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的政治教训还需要读者去分析演绎;蒙森将罗马与德国之间的局势进行了比较——并非是比较史学而是影射史学;聚贝尔则完全服从于自己的观念;特赖奇克不仅将历史和现实政治混为一谈,甚至直接引导了德国民族主义思潮的迅猛发展。而共同点在于:他们没有一个是普鲁士人,一个都不是。
安托万·基扬在书的最后极具警示性地写道:“靠欺骗和谎言维系的东西绝不会长久——自食其果是早晚的事。”但在德国并没有引起警觉,一战之后,他们依然放浪于宏大的历史建构中,比如,堪称兰克之后德国最伟大历史学家的梅尼克。限于篇幅,将来,我将专门讨论这位具有共和主义思想的历史学家,是如何继承了前辈们的精神要素,而对“德国文化会产生希特勒”这样的结论,他又是如何心有不甘的。
美国历史学家伊格尔斯指出,德国的“历史思想和历史研究的民族传统对于反民主思想难辞其咎,他在很重要的方面为1933年后的恐怖统治扫清了道路”。伊格尔斯作为纳粹统治下的逃亡者“见证了这个政权的种族主义”。可谓切肤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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