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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封云:40位前外交官讲述外交封背后的故事》
黎家松,黄舍骄 编
人民邮电出版社 2014年1月出版。本文作者王泰平系中国前驻札幌、福冈、大阪总领事(大使衔)。本文由“钝角网”选编自《外交封云:40位前外交官讲述外交封背后的故事》一书,原题《中日复交谈判:周恩来的外交经典之作》
从放弃战争赔偿要求谈起
实现与日本的邦交正常化,如何处理战争赔偿问题是一个症结。八年抗日战争中,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要求日本赔偿无可非议。但是,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出于高度的政治判断,做出了放弃战争赔偿要求的决定。这也是当时的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同意的。周总理在一次国务会议上说,“关于放弃对日战争赔偿问题,这也是鉴于历史教训和从中日关系的大局考虑的;此事不是我个人的意见,是毛主席和党中央作的决定。”
1972年9月27日晚,毛泽东在周恩来陪同下会见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并送给他一部《楚辞集注》
据我所知,放弃战争赔偿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考虑是,不加重日本人民的负担。周总理不止一次地向日方说过,战争赔偿最终是要日本人民来负担的。中国人民饱尝过战争赔偿的苦头,庚子赔款直到中国解放也没有完全付清。中日建交了,既然两国要真正友好,我们就不能让日本人民增加经济负担,遭受中国人民曾长期吃过的苦头。中国人民、日本人民都是侵略战争的受害者,要吸取历史教训,在新的基础上发展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
1972年7月27日,即日本田中首相访华两个月以前,周总理在会见田中首相“特使”、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时,就请他向田中首相传话。周总理表示,为了不增加日本人民的负担,为了两国人民的友好,中国不要求赔偿。他讲到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略中国后中国割地赔款的沉痛感受,说日本侵华战争是少数人惹出来的,不应该让人民来负担。他对竹入说,你可以转告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我们不会要求赔偿,在联合声明中可以表明放弃赔偿要求。竹入听了这番话,感动万分,用颤抖的声音对周总理说:“我找不出什么语言向你致谢。”周总理说:“我们应该为后代着想。田中先生和大平先生可以放心,我们不会使他们感到为难。”
同年10月6日即《中日联合声明》发表后的第七天,周总理会见陈连旺、梅子强等40多位台湾同胞、旅日旅美华侨、美籍华裔代表时,谈及不向日本索要战争赔偿问题。他说:“赔款不能要。我们自己是吃过赔款的亏的。甲午战争,中国赔款两亿两白银;庚子事件,中国赔款四亿五千万两,直到抗日战争结束还没有赔完。鉴于这个教训,毛主席说,赔款要不得,要了赔款会加重日本人民的负担。虽然半个世纪以来日本欺负我们,但现在平等了,我们和日本人民友好,才能使他们起变化。”
第二是借鉴历史教训,以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的赔偿为例,认为索要战争赔款效果并不好。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战胜国英、法、美、日、意与战败国德国于1919年6月28日在巴黎西南郊的凡尔赛宫签订了《凡尔赛和约》(正式名称为《协约和参战各国对德和约》)。该和约以惩罚和削弱德国为目的,对德国提出了多项苛刻的要求,其中包括向美、英、法等国支付巨额赔款的内容,规定在1921年5月1日之前,必须支付相当于200亿金马克的赔偿,还规定在1921年5月1日之前,由战胜国组成的索赔委员会对后30年德国应付赔款总额做出决定。德国按照和约的规定支付了部分赔偿,结果更记恨接受赔偿的国家,导致复仇主义肆虐,又挑起了战争。中国希望与日本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不希望因赔偿问题留下祸根。
第三是为了扫除中日邦交正常化的障碍,用快刀斩乱麻的方式,通过谈判一举实现复交。田中首相正是在接到周总理关于放弃战争赔偿的传话,了解了中方在这个棘手问题上的宽大立场之后,才在短时间内下决心来中国的。如果未吃这颗定心丸,他就不会那么快下定访华的决心。
在中日复交之前,台湾的蒋介石伪政权已经放弃了对日战争赔偿要求。1952年,台湾与日本签订了“和平条约”,在该条约的附属协定书中有一段表述:“中华民国出于对日本国民的宽厚和善意,自愿放弃根据旧金山条约第十四条(a)1款的规定,日本国应该提供的所有役务的利益”,由此宣布台湾放弃战争赔偿的要求。
这种顺水人情当然不能算数,因为蒋介石集团这时已经退到台湾,完全无权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从我方讲,蒋介石集团宣布放弃赔偿是非法的、无效的,我们绝不能承认。
但是,对日本政府来说,日台“和约”毕竟是一段外交史,让它从正面加以否定十分困难。在中日两国政府首脑第一次正式会谈中,当周总理提出“希望田中首相直截了当地谈谈日方认为有困难的问题”时,田中首相首先就谈到了台湾问题。他说,这个问题在他领导的自民党内存在分歧。自民党的决议虽然不反对田中访华和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但强调一定要继续维持同台湾的关系。
大平外相根据田中的旨意,接着诉苦道:贵国认为“日华和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应予废除,我们十分理解贵国的这一见解,没有理由要求贵国改变这一见解。但是,从日本的立场来说,这个条约已经经过国会批准,所以,日本作为当事国是负有责任的,如果日本完全同意贵国的见解,就等于日本政府在过去20多年里欺骗了国会和国民。
大平恳请中方理解日本的难处,把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作为“小异”来处理,采取一旦实现邦交正常化,日台“和约”自然失效、日台间自然断交的方式加以处理。
周总理听后给予肯定,指出“中日两国一旦恢复外交关系,日本和台湾之间的条约就自然失效,日本和台湾的外交关系就自然要断,这是对我们的友好态度,我们钦佩你们的果断。”他进而表示,“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照顾日本政府面临的局部困难,这是我们对你们的友好态度的回答。”
从政治上入手解决问题
实际上,在复交谈判中曾有过一段插曲。它证明如果不从政治上解决问题,如果拘泥于法律条文,双方就很难达成复交协议。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在9月26日上午举行的姬鹏飞外长和大平正芳外相第一次会谈中,日本外务省条约局长高岛益郎首先就承认中国的问题、台湾的地位、日台“和约”的处理、战争状态的结束、战争赔偿的要求权等问题,进行了约一个小时的观点阐述。
他说,关于“复交三原则”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一点,日本政府没有任何异议,而对“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主张,日本政府表示理解和尊重中国的立场,但无论如何不能接受。
他说,中方在“复交三原则”中要求废除日台“和约”,这个条约原本不是孤立的,它与“旧金山和约”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如果废除它就等于否定其过去的存在,这样容易导致自我否定战后的体制。所以,日台“和约”是自然消失,而不是废除。
他说,关于宣告“战争状态结束”问题,日方认为,在日台“和约”第一条中,这个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因此,此次不能与中国再次宣告“战争状态的结束”。
他还说,关于“战争赔偿的要求权”问题,日方也认为在日台“和约”附属议定书上已经得到解决。所以,此次没有必要再次写进《日中联合声明》。
他强调,日方希望维持与日台“和约”之间的法律上的完整统一性。
会谈后,姬外长将高岛局长死抠法律字眼、端出“旧金山和约”和日台“和约”作为根据的发言内容,向周总理作了汇报,周总理听后非常气愤。在当天下午举行的第二次首脑会谈中,周总理针对高岛局长的言论,严厉批驳道:“今天早晨高岛条约局长所做的说明,我已听到汇报,真是奇谈怪论。那样的说明不是田中首相、大平外相的意见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台湾问题是政治问题,用法律论理来处理,你们没注意到是错误的吗?大平外相关于‘日中建交,日台之间就要断交,日蒋条约自然失效’的说法,我们可以同意。但如果把‘旧金山和约’和日台‘和约’拿来作为根据,问题就无法解决。我们可以在日本承认中国的‘复交三原则’基础上照顾日本的困难,不在联合声明中提及日台条约,但不能要我们承认日台条约,更不能说什么蒋介石已在日台条约中放弃了赔偿,等等。”
周恩来总理指出,“你们条约局长说蒋介石已在日台条约中宣布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所以主张在这次联合声明中就不必再提赔偿问题了,这个说法使我们感到诧异。当时,蒋介石已逃到台湾,他不能代表全中国,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战争损失的主要在大陆。我们放弃赔偿要求,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你们条约局长对我们不领情,反说蒋介石已说过不要赔偿,这个话是对我们的污辱,我们绝对不能接受。日本外务省的条约局长居然说出这种话来,使我们感到吃惊。我们在‘复交三原则’的基础上照顾日本的困难,日本也应照顾我们的立场。”
就此,日本媒体当时报道称,高岛局长被周总理指骂为“法匪”。虽说“法匪”这个说法是日本记者的杜撰,但高岛局长遭到周总理的严厉批判确有其事。
周总理的强烈反应,使日方受到很大震动。为了打开谈判局面,大平外相和外务省官员连夜研究日方妥协的极限方案,并逐条写出了要点,提交中方。这样,在27日下午举行的第三次首脑会谈中,紧张的气氛才缓和下来。周总理根据日方提出的妥协方案,从政治上入手,不在法律、条约上对迄至1972年复交前的中日关系与之纠缠,大力推进了谈判。
关于“结束战争状态”的表述问题,一开始日方提出的是“结束不自然状态”,最后是周总理想起了一个措词,就是“不正常状态”。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在《中日联合声明》的正文里用“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的表述,而在声明的前言里用“……结束……不正常状态”,“战争状态的结束”、“中日邦交的正常化”三者并列的表述。这就解决了中日复交谈判最大的悬案,即对于两国关系不幸的过去和断绝关系时代如何表述的问题。这样,两国政府就可以分别向自己的人民说明、解释“不正常状态”的含义了。“不正常状态”对于中方是指战争状态,对于日方是指没有外交关系。
关于台湾问题,《中日联合声明》的表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就是要求履行1943年发表的《开罗宣言》。《开罗宣言》主张以归还满洲、台湾、澎湖列岛为对日战争的最终目的,并将日本的主权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等地。由于接受了这个宣言,日本已经正式放弃了台湾的领土权,但是此后缔结的“旧金山和约”并未涉及台湾的归属问题。日方提出增加“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一段,是为了避开直接承认中方提出的“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的要求。
为了照顾日方的困难,周总理请示毛泽东主席,同意了上述表述,但要求日方在《中日联合声明》之外就台湾问题进一步阐明立场。《中日联合声明》发表后,大平外相举行的记者招待会正是履诺而做的。
大平外相在记者招待会上,就台湾归属问题表示:“日本政府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已经在联合声明的第三条表明了。《开罗宣言》规定台湾归还中国,而日本接受了承继上述宣言的《波茨坦公告》,其中有第八条‘《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鉴于这一原委,日本政府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的立场是理所当然的”,从而间接地表明了日本关于台湾属于中国的认识。大平外相进而对废除日台条约和与台断交作了委婉的表示,他说:“在联合声明中虽然没有触及,但日本政府的见解是,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结果,日台和平条约已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并宣告结束”,“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结果,台湾与日本之间的外交关系已不能维持”。
关于“放弃战争赔偿”问题,根据中方的意见,记入了《中日联合声明》的正文,从而打掉了高岛局长所谓“没有必要再次写进《中日联合声明》”的说法。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也在不同场合就这个问题表了态。
当周总理在会谈中表示放弃战争赔偿时,田中首先表示:“中国把怨恨置之度外,从大处着眼,本着互让的精神处理问题,日本应坦率地评价中国的立场,并在此表示深切的谢意。”
大平外相还在记者招待会上公开表明了日本政府的认识。他说:“关于在(声明)第五条中表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赔偿问题,如果想到过去日中之间不幸的战争的结果,中国人民所受损失之巨大,我们认为对此应予坦率而正当的评价。”
《中日联合声明》发表后,日本舆论对中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这一条的反应尤为强烈,纷纷赞扬中国政府的真诚友好态度。不少日本人士感动之余表示,日本不应忘记中国政府和人民这种宽宏大量的态度,要真诚地对中国给予经济合作。有人则在报纸上建议日本政府给中国修建一条从北京到广州的高速铁路或建一座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以表示对中国的谢意。
2018年10月,在《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生效40周年之际,日本政府宣布终止对华政府开发援助。日本对华政府援助始于1979年,39年来,日本对华援助总额为3.65万亿日元(折合约2551亿人民币)。图为当年日本参与援建的大瑶山铁路隧道。这是中国第一座长度超过10公里的双线电气化铁路隧道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1979年,时任首相的大平正芳宣布日本政府开始向中国提供政府开发援助(oda)。截至2008年,日本对中国提供了包括长期低息日元贷款、技术合作和无偿资金援助在内的各种形式的合作与援助,累计金额已达3.5799万亿日元(约合2323亿元人民币),援助与合作范围包括中国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开发、环境保护、提高医疗保健水平、振兴教育文化等;援助与合作对象遍及中国全部的省、自治区与直辖市,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因此,只要从中日复交时的历史实际出发,唯物地、辩证地看问题,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中央当时的决断是正确的。它不仅顺利地实现了邦交正常化的大目标,而且在政治上赢得了主动。要赔偿,钱是会用完的,而不要经济赔偿,是用实际行动表明愿与日本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这在日本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已经化作日中友好的巨大动力。尽管21世纪初小泉纯一郎掌政时期,日本政界出现了一种杂音,要求立即停止向中国提供政府开发援助,但这种意见并没有多大市场,相反,却引起包括朝野各界人士在内的强烈反对,这也说明了一定的问题。
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
外交谈判中,原则性和灵活性皆不可少,抓住时机也极为重要。不讲原则,丧失原则,无原则地妥协、退让,势必丧权辱国;而没有适当的灵活性,立场僵硬,毫不考虑对方的处境,则可能使谈判旷日持久,徒劳无功,且贻误时机,把本来可以到手的鸭子放跑了。周总理不仅抓住时机,促成中日复交谈判,而且在他主持的复交谈判中,既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又照顾了对方的关切,做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堪称外交史上的一个经典之作。主要表现在从政治上而不是从法律角度入手,用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式,就结束战争状态问题、战争赔偿问题、日台关系问题和复交方式等问题取得一致,从而排除了复交谈判中的几大障碍,迅速达成复交大目标,实现了双赢。
《外交封云:40位前外交官讲述外交封背后的故事》
黎家松,黄舍骄 编
人民邮电出版社 2014年1月出版。本文作者王泰平系中国前驻札幌、福冈、大阪总领事(大使衔)。本文由“钝角网”选编自《外交封云:40位前外交官讲述外交封背后的故事》一书,原题《中日复交谈判:周恩来的外交经典之作》
从放弃战争赔偿要求谈起
实现与日本的邦交正常化,如何处理战争赔偿问题是一个症结。八年抗日战争中,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要求日本赔偿无可非议。但是,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出于高度的政治判断,做出了放弃战争赔偿要求的决定。这也是当时的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同意的。周总理在一次国务会议上说,“关于放弃对日战争赔偿问题,这也是鉴于历史教训和从中日关系的大局考虑的;此事不是我个人的意见,是毛主席和党中央作的决定。”
1972年9月27日晚,毛泽东在周恩来陪同下会见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并送给他一部《楚辞集注》
据我所知,放弃战争赔偿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考虑是,不加重日本人民的负担。周总理不止一次地向日方说过,战争赔偿最终是要日本人民来负担的。中国人民饱尝过战争赔偿的苦头,庚子赔款直到中国解放也没有完全付清。中日建交了,既然两国要真正友好,我们就不能让日本人民增加经济负担,遭受中国人民曾长期吃过的苦头。中国人民、日本人民都是侵略战争的受害者,要吸取历史教训,在新的基础上发展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
1972年7月27日,即日本田中首相访华两个月以前,周总理在会见田中首相“特使”、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时,就请他向田中首相传话。周总理表示,为了不增加日本人民的负担,为了两国人民的友好,中国不要求赔偿。他讲到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略中国后中国割地赔款的沉痛感受,说日本侵华战争是少数人惹出来的,不应该让人民来负担。他对竹入说,你可以转告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我们不会要求赔偿,在联合声明中可以表明放弃赔偿要求。竹入听了这番话,感动万分,用颤抖的声音对周总理说:“我找不出什么语言向你致谢。”周总理说:“我们应该为后代着想。田中先生和大平先生可以放心,我们不会使他们感到为难。”
同年10月6日即《中日联合声明》发表后的第七天,周总理会见陈连旺、梅子强等40多位台湾同胞、旅日旅美华侨、美籍华裔代表时,谈及不向日本索要战争赔偿问题。他说:“赔款不能要。我们自己是吃过赔款的亏的。甲午战争,中国赔款两亿两白银;庚子事件,中国赔款四亿五千万两,直到抗日战争结束还没有赔完。鉴于这个教训,毛主席说,赔款要不得,要了赔款会加重日本人民的负担。虽然半个世纪以来日本欺负我们,但现在平等了,我们和日本人民友好,才能使他们起变化。”
第二是借鉴历史教训,以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的赔偿为例,认为索要战争赔款效果并不好。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战胜国英、法、美、日、意与战败国德国于1919年6月28日在巴黎西南郊的凡尔赛宫签订了《凡尔赛和约》(正式名称为《协约和参战各国对德和约》)。该和约以惩罚和削弱德国为目的,对德国提出了多项苛刻的要求,其中包括向美、英、法等国支付巨额赔款的内容,规定在1921年5月1日之前,必须支付相当于200亿金马克的赔偿,还规定在1921年5月1日之前,由战胜国组成的索赔委员会对后30年德国应付赔款总额做出决定。德国按照和约的规定支付了部分赔偿,结果更记恨接受赔偿的国家,导致复仇主义肆虐,又挑起了战争。中国希望与日本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不希望因赔偿问题留下祸根。
第三是为了扫除中日邦交正常化的障碍,用快刀斩乱麻的方式,通过谈判一举实现复交。田中首相正是在接到周总理关于放弃战争赔偿的传话,了解了中方在这个棘手问题上的宽大立场之后,才在短时间内下决心来中国的。如果未吃这颗定心丸,他就不会那么快下定访华的决心。
在中日复交之前,台湾的蒋介石伪政权已经放弃了对日战争赔偿要求。1952年,台湾与日本签订了“和平条约”,在该条约的附属协定书中有一段表述:“中华民国出于对日本国民的宽厚和善意,自愿放弃根据旧金山条约第十四条(a)1款的规定,日本国应该提供的所有役务的利益”,由此宣布台湾放弃战争赔偿的要求。
这种顺水人情当然不能算数,因为蒋介石集团这时已经退到台湾,完全无权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从我方讲,蒋介石集团宣布放弃赔偿是非法的、无效的,我们绝不能承认。
但是,对日本政府来说,日台“和约”毕竟是一段外交史,让它从正面加以否定十分困难。在中日两国政府首脑第一次正式会谈中,当周总理提出“希望田中首相直截了当地谈谈日方认为有困难的问题”时,田中首相首先就谈到了台湾问题。他说,这个问题在他领导的自民党内存在分歧。自民党的决议虽然不反对田中访华和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但强调一定要继续维持同台湾的关系。
大平外相根据田中的旨意,接着诉苦道:贵国认为“日华和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应予废除,我们十分理解贵国的这一见解,没有理由要求贵国改变这一见解。但是,从日本的立场来说,这个条约已经经过国会批准,所以,日本作为当事国是负有责任的,如果日本完全同意贵国的见解,就等于日本政府在过去20多年里欺骗了国会和国民。
大平恳请中方理解日本的难处,把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作为“小异”来处理,采取一旦实现邦交正常化,日台“和约”自然失效、日台间自然断交的方式加以处理。
周总理听后给予肯定,指出“中日两国一旦恢复外交关系,日本和台湾之间的条约就自然失效,日本和台湾的外交关系就自然要断,这是对我们的友好态度,我们钦佩你们的果断。”他进而表示,“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照顾日本政府面临的局部困难,这是我们对你们的友好态度的回答。”
从政治上入手解决问题
实际上,在复交谈判中曾有过一段插曲。它证明如果不从政治上解决问题,如果拘泥于法律条文,双方就很难达成复交协议。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在9月26日上午举行的姬鹏飞外长和大平正芳外相第一次会谈中,日本外务省条约局长高岛益郎首先就承认中国的问题、台湾的地位、日台“和约”的处理、战争状态的结束、战争赔偿的要求权等问题,进行了约一个小时的观点阐述。
他说,关于“复交三原则”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一点,日本政府没有任何异议,而对“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主张,日本政府表示理解和尊重中国的立场,但无论如何不能接受。
他说,中方在“复交三原则”中要求废除日台“和约”,这个条约原本不是孤立的,它与“旧金山和约”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如果废除它就等于否定其过去的存在,这样容易导致自我否定战后的体制。所以,日台“和约”是自然消失,而不是废除。
他说,关于宣告“战争状态结束”问题,日方认为,在日台“和约”第一条中,这个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因此,此次不能与中国再次宣告“战争状态的结束”。
他还说,关于“战争赔偿的要求权”问题,日方也认为在日台“和约”附属议定书上已经得到解决。所以,此次没有必要再次写进《日中联合声明》。
他强调,日方希望维持与日台“和约”之间的法律上的完整统一性。
会谈后,姬外长将高岛局长死抠法律字眼、端出“旧金山和约”和日台“和约”作为根据的发言内容,向周总理作了汇报,周总理听后非常气愤。在当天下午举行的第二次首脑会谈中,周总理针对高岛局长的言论,严厉批驳道:“今天早晨高岛条约局长所做的说明,我已听到汇报,真是奇谈怪论。那样的说明不是田中首相、大平外相的意见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台湾问题是政治问题,用法律论理来处理,你们没注意到是错误的吗?大平外相关于‘日中建交,日台之间就要断交,日蒋条约自然失效’的说法,我们可以同意。但如果把‘旧金山和约’和日台‘和约’拿来作为根据,问题就无法解决。我们可以在日本承认中国的‘复交三原则’基础上照顾日本的困难,不在联合声明中提及日台条约,但不能要我们承认日台条约,更不能说什么蒋介石已在日台条约中放弃了赔偿,等等。”
周恩来总理指出,“你们条约局长说蒋介石已在日台条约中宣布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所以主张在这次联合声明中就不必再提赔偿问题了,这个说法使我们感到诧异。当时,蒋介石已逃到台湾,他不能代表全中国,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战争损失的主要在大陆。我们放弃赔偿要求,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你们条约局长对我们不领情,反说蒋介石已说过不要赔偿,这个话是对我们的污辱,我们绝对不能接受。日本外务省的条约局长居然说出这种话来,使我们感到吃惊。我们在‘复交三原则’的基础上照顾日本的困难,日本也应照顾我们的立场。”
就此,日本媒体当时报道称,高岛局长被周总理指骂为“法匪”。虽说“法匪”这个说法是日本记者的杜撰,但高岛局长遭到周总理的严厉批判确有其事。
周总理的强烈反应,使日方受到很大震动。为了打开谈判局面,大平外相和外务省官员连夜研究日方妥协的极限方案,并逐条写出了要点,提交中方。这样,在27日下午举行的第三次首脑会谈中,紧张的气氛才缓和下来。周总理根据日方提出的妥协方案,从政治上入手,不在法律、条约上对迄至1972年复交前的中日关系与之纠缠,大力推进了谈判。
关于“结束战争状态”的表述问题,一开始日方提出的是“结束不自然状态”,最后是周总理想起了一个措词,就是“不正常状态”。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在《中日联合声明》的正文里用“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的表述,而在声明的前言里用“……结束……不正常状态”,“战争状态的结束”、“中日邦交的正常化”三者并列的表述。这就解决了中日复交谈判最大的悬案,即对于两国关系不幸的过去和断绝关系时代如何表述的问题。这样,两国政府就可以分别向自己的人民说明、解释“不正常状态”的含义了。“不正常状态”对于中方是指战争状态,对于日方是指没有外交关系。
关于台湾问题,《中日联合声明》的表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就是要求履行1943年发表的《开罗宣言》。《开罗宣言》主张以归还满洲、台湾、澎湖列岛为对日战争的最终目的,并将日本的主权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等地。由于接受了这个宣言,日本已经正式放弃了台湾的领土权,但是此后缔结的“旧金山和约”并未涉及台湾的归属问题。日方提出增加“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一段,是为了避开直接承认中方提出的“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的要求。
为了照顾日方的困难,周总理请示毛泽东主席,同意了上述表述,但要求日方在《中日联合声明》之外就台湾问题进一步阐明立场。《中日联合声明》发表后,大平外相举行的记者招待会正是履诺而做的。
大平外相在记者招待会上,就台湾归属问题表示:“日本政府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已经在联合声明的第三条表明了。《开罗宣言》规定台湾归还中国,而日本接受了承继上述宣言的《波茨坦公告》,其中有第八条‘《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鉴于这一原委,日本政府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的立场是理所当然的”,从而间接地表明了日本关于台湾属于中国的认识。大平外相进而对废除日台条约和与台断交作了委婉的表示,他说:“在联合声明中虽然没有触及,但日本政府的见解是,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结果,日台和平条约已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并宣告结束”,“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结果,台湾与日本之间的外交关系已不能维持”。
关于“放弃战争赔偿”问题,根据中方的意见,记入了《中日联合声明》的正文,从而打掉了高岛局长所谓“没有必要再次写进《中日联合声明》”的说法。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也在不同场合就这个问题表了态。
当周总理在会谈中表示放弃战争赔偿时,田中首先表示:“中国把怨恨置之度外,从大处着眼,本着互让的精神处理问题,日本应坦率地评价中国的立场,并在此表示深切的谢意。”
大平外相还在记者招待会上公开表明了日本政府的认识。他说:“关于在(声明)第五条中表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赔偿问题,如果想到过去日中之间不幸的战争的结果,中国人民所受损失之巨大,我们认为对此应予坦率而正当的评价。”
《中日联合声明》发表后,日本舆论对中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这一条的反应尤为强烈,纷纷赞扬中国政府的真诚友好态度。不少日本人士感动之余表示,日本不应忘记中国政府和人民这种宽宏大量的态度,要真诚地对中国给予经济合作。有人则在报纸上建议日本政府给中国修建一条从北京到广州的高速铁路或建一座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以表示对中国的谢意。
2018年10月,在《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生效40周年之际,日本政府宣布终止对华政府开发援助。日本对华政府援助始于1979年,39年来,日本对华援助总额为3.65万亿日元(折合约2551亿人民币)。图为当年日本参与援建的大瑶山铁路隧道。这是中国第一座长度超过10公里的双线电气化铁路隧道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1979年,时任首相的大平正芳宣布日本政府开始向中国提供政府开发援助(oda)。截至2008年,日本对中国提供了包括长期低息日元贷款、技术合作和无偿资金援助在内的各种形式的合作与援助,累计金额已达3.5799万亿日元(约合2323亿元人民币),援助与合作范围包括中国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开发、环境保护、提高医疗保健水平、振兴教育文化等;援助与合作对象遍及中国全部的省、自治区与直辖市,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因此,只要从中日复交时的历史实际出发,唯物地、辩证地看问题,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中央当时的决断是正确的。它不仅顺利地实现了邦交正常化的大目标,而且在政治上赢得了主动。要赔偿,钱是会用完的,而不要经济赔偿,是用实际行动表明愿与日本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这在日本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已经化作日中友好的巨大动力。尽管21世纪初小泉纯一郎掌政时期,日本政界出现了一种杂音,要求立即停止向中国提供政府开发援助,但这种意见并没有多大市场,相反,却引起包括朝野各界人士在内的强烈反对,这也说明了一定的问题。
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
外交谈判中,原则性和灵活性皆不可少,抓住时机也极为重要。不讲原则,丧失原则,无原则地妥协、退让,势必丧权辱国;而没有适当的灵活性,立场僵硬,毫不考虑对方的处境,则可能使谈判旷日持久,徒劳无功,且贻误时机,把本来可以到手的鸭子放跑了。周总理不仅抓住时机,促成中日复交谈判,而且在他主持的复交谈判中,既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又照顾了对方的关切,做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堪称外交史上的一个经典之作。主要表现在从政治上而不是从法律角度入手,用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式,就结束战争状态问题、战争赔偿问题、日台关系问题和复交方式等问题取得一致,从而排除了复交谈判中的几大障碍,迅速达成复交大目标,实现了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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